【新唐人2011年12月2日讯】(中央社记者吕欣憓台北2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通过修正国民年金法部分条文,老年给付、遗属年金、身心障碍年金等一次调高,之后每4年随CPI调整。内政部表示,国民年金在内的8大社福津贴将同步调整。
配合老农津贴调整,立法院院会同时三读通过修正国民年金法部分条文,规定从民国101年元旦起,老年基本保证年金、老年给付、遗属年金,从现行的新台币3000元,调整为新台币3500元,身障年金和身心障碍基本保障年金的金额,从现行的4000元,调整为4700元。
法案并明定,这些津贴以后每4年调整一次,由中央主管机关参照主计处发布最近一年消费者物价指数(CPI),与前次调整的前一年CPI比较后的成长率来公告调整,但成长率为负数或零时就不调整。
内政部次长曾中明在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记者会中表示,国民年金涉及修法,其他不需要修法的津贴,会依照规定修正,全部修正后,扩大照顾老人、身心障碍者、儿少等弱势族群,约有225万2900人受惠,增加的预算131亿元多,中央会协助处理。
内政部社会司司长黄碧霞受访时表示,其余津贴包括身心障碍者生活补助费、中低收入户老人生活津贴、中低收入家庭儿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原住民给付、低收入户家庭生活补助、低收入户儿童生活补助以及低收入户就学生活补助,将修改相关的办法,一并提高给付金额。
依照内政部统计,各津贴调整后的金额,增加幅度约在16.67%到33.27%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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