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1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廖汉原、吴协昌堪萨斯市18日专电)刘案第2次召开预备听证庭,法官暂不接受刘姗姗的认罪协议,使得全案认罪、缓刑及递解出境的法律策略受到拖延,刘姗姗沉默接受结果,并感到不安。
虽然检方与刘姗姗和委任律师沃肯(James Wirken)达成认罪协议,但主审法官凯斯(David Kays)不认同辩方想尽快解决事件离开美国的法律策略,庭中一再质问刘姗姗是否了解协议及其后果,并不断向刘提出仍有正式审判的机会,最后法官运用量刑前的审议权,延后决定是否接受协议,刘姗姗只得还押拘留所。
“堪萨斯城明星报”(Kansas City Star)资深司法记者莫瑞斯(Mark Morris)在庭后向中央社记者表示,凯斯判案向来严谨,由于刘案共有2名受害人,为慎重起见得把案情看清楚,并进一步调查刘的历史。
莫瑞斯分析说:“凯斯大概不想在刘姗姗获释出境后,又传出类似案例,到时颜面无光。”
沃肯在庭后向记者表示,对预备庭结果不感到惊讶,希望法官尽快考量接受认罪协议,这段期间最长可达72日,但希望法官能在几周内开庭。
根据密苏里西区联邦地方检察署公布的认罪协议第5项,建议刘姗姗在判刑后立即递解出境,如果法官接受协议,签发赔偿外佣的支票即可生效,如果协议遭拒绝,辩方也有权撤销协议。
不过凯斯于庭中对这项关键的“认罪附带协议”(Binding Plea Agreement)兴趣不大,但对受害人的赔偿与安置多所关切。
沃肯说刘姗姗对结果沉默不语,并感到不安,不过了解可能的最糟状况。他表示,至于刘姗姗穿囚衣,带手铐脚镣出庭,是由法官来决定。
外交部专案小组与刘姗姗的妹妹都出席旁听,但预备庭结束后,都回避媒体,快速离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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