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1月9日讯】中共员警对被囚禁的法轮功学员有一个邪恶的规定,那就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只要看到员警,就必须得向他们问好,甚至吃饭、解手这样的日常小事,也必须先问好,再申请。问候本来是一种基本的礼节,无可厚非,可是中共员警却利用这种方式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惩罚与羞辱,真是无耻到了极点。
在北京大兴劳教教养调遣处,员警要求人必须低着头走路,不能向两边看,两只手要紧贴在大腿外侧,不能摆动。法轮功学员间不能自由交流,不让说话。打饭的时候,法轮功学员被要求面向员警军蹲,低头看着地面,双手各执一碗向上举,嘴里还要说“队长好,谢队长”。每天法轮功学员都被迫反复大声背诵报告词:“我是××大队劳教人员××,因违反社会秩序被劳动教养××年。”
本来把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就是在侵犯他们的人权了,在这里吃饭还要求他们对员警表示感激,那意思是说这饭是中共的,叫你吃饭是对你的恩赐。
在北京团河劳教所,这方面的要求更严厉。进门或遇到门槛状都要喊“报告”,声音越歇斯底里越好,员警把这称之为精神面貌好。无论在任何时候遇到他们都要喊他好,否则将会被关在水房和厕所里喊三位数以上的“队长好”;几乎一切行动要得“报告”,包括举手投足、挠个痒痒、上厕所……
二零零二年春节期间,在辽宁鞍山教养院法轮功学员杨德学因为不喊队长好,当时就被恶警赵丽萍打了一个大嘴巴。赵接着又指使四个刑事犯人:黄秀清、孟丽娜、韩波、侯树荣对她进行毒打。事后杨德学向政委张振阳汇报此事,张振阳竟声称不管,接着又一次遭到毒打,她被打得遍体是伤,两眼充血、面部浮肿、日常生活不能自理。
在山东女子劳教所二大队,恶警的规定更为邪恶,甚至还将报告词规定下来,一句不能多,一句不能少:“报告队长,××队长好,我是劳教人员××,有事请示。”恶警带搭不理的:“什么事?”“我想大便。”有时情绪好,就说:“去吧。”有时故意刁难:“你要上厕所,先唱‘××党好’或唱‘××主义好’。”不唱就憋着。
上面所引述的案例及邪恶规定还不足以说明中共在这方面对法轮功学员的摧残。我们看这一个案例。
清华学子柳志梅,是山东省莱阳市团旺镇三青村人,曾以“山东省第一”的成绩被保送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拘禁在北京市公安局七处看守所期间,柳志梅头被打变形,胸部被打伤,多个指甲被摧残掉。恶警曾把椅子的一个腿放在她脚面上,然后坐上去用力撚。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二岁的柳志梅被扣上十几项罪名,经北京海淀区法院非法判刑十二年,并被转至山东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在山东女子监狱,柳志梅被强行转化,并被数次注射不明药物。在她出狱前,员警又给她注射了毒针,致使她回家三天后精神完全失常。法轮功学员得知她的情况后,主动帮助她,她也日渐清醒。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六日,莱阳市公安局柏林庄镇派出所的员警突然闯入她与法轮功学员所住的房间,那一瞬间,没有人说话,只见柳志梅象忽然换了一个人似的,字字清晰、极其熟练地在背诵:“员警同志,我叫柳志梅,我炼法轮功我有罪,我判了十二年,判我死刑也可以,判我死缓也可以。”
要知道,这时的柳志梅还没有完全恢复,她还是个精神病人啊,怎么一见到员警就变得精神正常了呢?而且还直呼“员警同志”!这与精神病院的病人见到大夫手里掂着电棍,暂时恢复神智极其相似。
还有一个案例更能说明问题。金昌市永昌县焦家庄乡河滩村农民王泽兴,现年四十六岁。二零零二年十一月,王泽兴被劫持到兰州监狱,三个月后又被强行转到武威监狱迫害,期间被迫害致肠梗阻。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初,王泽兴再被强行转到酒泉监狱一监区。在这里他被迫害致精神失常。恶徒们究竟对他进行了怎样的摧残,详情还不得而知,只能看到他双腿到处都是被烟头烫伤的痕迹。出狱后的王泽兴见到陌生人就害怕,时常不由自主的立正站好,要么就是蹲马步。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八日,王泽兴被从监狱送到家中。然而,家中的一切对于王泽兴而言,一切的一切都是陌生的,母亲和妻子都不认识。王泽兴从一个健康的人被迫害的精神失常,皮包骨头,神智不清,生活不能自理,吃什么吐什么,不排泄肚子肿大,上下床都不行。看到穿着整洁一点的人就立正站好喊“领导好、酒泉好”。只要听到有人说酒泉监狱,王泽兴马上会吓得站好,一句话也不敢说。
想想吧,将人迫害致精神失常后,提起恶警及所呆过的监狱都能不由自主地喊“领导好”,这种摧残该有多残酷!恶徒们用什么方法将所谓的“队长好”、“领导好”之类的问话挤压进他们的意识深处去的?一句平常的问候中竟然包藏有如此深刻的罪恶,中共监牢的残忍与歹毒真是一言难尽,无法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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