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0月29日讯】匪式维稳虽然满足了当局的一时之需,维持了一时之稳,但却践踏了文明社会的法制底线,更是对公民尊严和百姓感情的严重伤害。如果任其肆虐妄为,只能埋下巨大的社会隐患和信任危机。匪式维稳无异于以堵防川,迟早会溃堤的,堵川者最终必将会被社会前进的滚滚洪流所吞噬!
据海外新闻网站10月18日报道,中共六中会议期间,来自中国的各地访民在南站、天安门及京西宾馆举行抗议。与此同时,中共也大肆抓人,访民透露被抓的已经达到上万人。10月17日是六中全会的第三天,来自上海访民团30多人,分别在北京南站、京西宾馆和天安门广场中心举行抗议活动,毛恒凤代表访民在天安门广场宣读了15条抗议书,抗议殴打、关押维权,迫害人权,抗议司法不公、腐败,抗议和推翻迫害人权的劳教制度等。从10月15日会议开始,来自中国各地访民前仆后继去京西宾馆会场和天安门广场抗议。10月16日,前去抗议的访民被抓上车送去久敬庄,在久敬庄大院里和门外,道路两边排起30多部以上抓访民送来的大客车排起长龙。至10月17日,据访民向记者透露,在久敬庄关押的访民已近万人。中共在这次六中全会提出口号要“文化兴国”,“满足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在会议召开的所谓“敏感期”,不仅大批访民被抓捕,上了当局黑名单的人士也被严加控制。北京著名维权人士胡佳,因为揭露河南艾滋病真相,被当局迫害关押多年、6月份才刚刚出狱。胡佳告诉“新唐人网”,这两天,北京非常紧张,很多人被软禁。他平时出去的时候,有两辆车跟踪,现在则变成3辆车。胡佳说:“它(中共)所说的这个文化,应该是首先以维护统治、加强统治、洗脑,让老百姓遵从于统治者的利益,从这个角度出发的。它(中共)恐怕是在一种冠冕堂皇的角度下,去怎么来进行这种文化的禁锢。”
又据维权网报道,10月18日被抓的上海访民们被送到了久敬庄的黑监狱关押,门口有警察看守把门,不准访民离开,也不给任何理由。访民访民们在久敬庄内齐声合唱《国际歌》,还有不少访民高呼“还我土地,还我家园”,“我们人权,我们要自由”等口号。陈建芳在电话中说:“我是被便衣抓住的,看守们不准大家出去,估计会被上海驻京办截送回去。政府根本上不解决民生问题,不解决民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只知道打压、欺负我们,希望大家能关注我们的生存环境。”另有访民说:“他们抓我们的时候,不出示任何证件,也不出示手续文本,连基本的口头理由都不说,纯粹就不把我们访民当人看,难道上访维权有错吗?那国家还设置信访干什么?故意欺骗我们老百姓?”
此前。据9月23日新华网报道洛阳小伙赵志斐独自到北京旅游,他做梦都不会想到自己突然被十几个不明身份的大汉,连同一并住宿的其他人强行带走了。更让他想不到的是,因为自己不明就里,言行中略显不满,便遭到了无边的洗劫、谩骂、威胁和殴打,致使其从北京被拉迁到千里之外的洛阳,后来又被抛弃街头仍昏迷不醒。
访民的凄惨遭遇令人揪心,至于可怜的赵志斐,落得如此悲惨下场,竟然是因为自己和几个进京上访人住在了一起,听起来更是叫人啼笑皆非。以前只听说过“近墨者黑,近丹者赤”,还从未听说过“近上访者倒霉”的。可见,在中国,发生对上访人员的软禁、虐待和劳动教养等恶性事件,已是司空见惯了。事实上,每发生一次暴行都会勾起人们对那些耳闻目睹的大量类似现象的痛苦回忆和思考。照理论,不要说赵志斐其人是去北京旅游的,就是明说了是进京上访的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老百姓有冤屈、有意识向执政党和政府反映,包括去北京上访,这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再说了,从中央到各部、委等。在北京设了那么多信访场所,不就是为了接待来自全国各地的老百姓上访的吗?可是,实际上就是不行。无论你的诉求是否有理,也无论你反映诉求的方式是否违法,只要你进京上访,在有些人眼里就属于大逆不道,就是不稳定因素。因此,十有八九要受到制裁。如果有谁不信,硬着头皮非进京上访不可,有关部门将不惜一切手段,必欲将其驱逐出京而后快,上述访民和赵志斐的悲惨下场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在号称首善之区、天子脚下的首都北京,为什么会屡屡发生乱抓无辜,伤害上访人这样匪气十足骇人听闻的事件呢?原因就在于,现在许多地方的信访维稳工作被纳入到了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信访任务重、维稳压力大、考核“一票否决”的现实,加上长期来中共一党专制,为所欲为,无任何制约机制的体制,就是匪式维稳——极端截访方式频频上演的最直接原因。
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的权利即监督权,其内容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和申诉权。《宪法》第41条第2款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同时我国刑法和其他法律也都规定了对公民监督权行使的保护。目前匪式维稳主要针对的对象是去控告、检举和申诉的访民。这三类访民既有区别又有共通之处:控告人通常是直接受到不法侵害的人,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而要求对违法失职行为进行处理,检举多是出于正义感和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申诉权是指公民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作出的错误的、违法的决定或裁判,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而受到侵害时,有向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申诉、检举、控告是公民行使基本权利的最基本的手段之一。
维稳截访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纯属是地方政府的非法作为,是粗暴践踏人权的行为。宪法所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具有对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活动产生直接的约束力。这三权活动都要体现基本权利的价值,以保障合宪性。维权上访主要涉及行政活动和司法活动方面的冤情。受基本权利效力约束的行政活动主要包括行政机关活动、公务员的活动、公法上的法人及其各种管理行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时很容易影响基本权利的约束力。
在实践中,我国各级政府侵害基本权利的现象是比比皆是的。如维稳截访和臭名昭著的劳动教养制度就是行政机关对公民的基本人权最严重的践踏,为世界所仅有。所以,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就是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的控制,扩大基本权利在行政活动中的效力,及时解决基本权利与行政权之间出现的各种矛盾。而目前中国由于共产党的独裁和政府的霸王行政,对他们来说,法律要么成为空文,要么成为控制、镇压百姓的工具。譬如连国务院都可以出台一个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就可以剥夺一个公民数年的人身自由。因此,在今日之中国,想通过对行政权的限制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痴心妄想。
在现代社会,立法的主要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最大限度地限制公有权力。由于司法活动是保障基本权利的最后堡垒,人们自然对司法权的行使寄予厚望,要求司法活动中体现基本权利的价值。不尊重基本权利的司法活动是缺乏正当基础的,不可能获得必要地社会基础。现代司法权运行的出发点与最重要的目标是实现宪法保护的人权价值,使司法权具有浓厚的人文基础。宪法诉愿制度的建立是防止司法权滥用的有效机制,在宪政实践中已产生了积极地效果。尽管世界各国采用的司法体制不尽相同,但都认同司法的中立性与权威性有利于在司法领域中实现基本权利的价值。任何责任政府的行为都是严格限制在法律法规范围内的,超越这一范围就只能借助司法权来制约。但是司法权在我国并没有独立,受制于中共之专制统治的需要,不仅无法发挥保护公民的作用,而且在司法过程中又成为中共的帮凶,产生了许许多多的错假冤案,公民几乎也不可能寄望司法部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于是冤民变成访民。
当今中国由于贫富的差距极为悬殊而且在日益加剧,穷人与富人、权贵与弱势、百姓与政府完全处于对立的地位。社会矛盾多发,加之缺乏公平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弱势群体对地方豪强和政府的侵权行为无法通过正常渠道来规制,他们只能企盼在上级政府里出现“包青天”。殊不知,天下乌鸦一般黑,上访——被抓——被遣返(被劳教);再上访……恶性循环,最终没有解决任何问题,而访民在滴血的漫漫上访途中倒被弄得筋疲力尽、家徒四壁甚至家破人亡。通常情况下,面临生计或者生存问题的访民是会继续上访的,因为他们进亦难,退亦难,没有别的选择。
今天,访民问题是各级政府最感头痛的问题。因为访民极可能暴露出地方官员腐败黑暗的问题,极可能破坏地方政府的形象,影响地方政府的政绩,这是大小官吏最忌讳的事。由于信访条例还是认可上访是合法的,因而以不准上访的名义来公然打击访民,会遭到舆论的抨击。于是,上下勾结,想出一个“维稳”的借口来遏制上访。今天,在中国各地,不难听到各级政府公开叫嚣“稳定压倒一切”的吼声。
让我们姑且先来分析一下“稳定压倒一切”这几个字本身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既然“稳定压倒一切”,那么就没有必要天天在叫要改革开放,一切守旧如初就行了,也没有必要这里搞开发区,那里搞试点了。可见,“稳定要压到一切”是一个专门用来对付老百姓的强盗口号。在地方政府看来,只要你给政府为难,就是不稳定因素,就要被压倒。再从现实的情况来看,访民也只不过到有关部门喊喊冤,每次填填表,反映些实际问题,希望上级部门重视和督促地方政府加以解决而已。事实上,上访行为不但不影响社会稳定,反而有利于上司了解民情和及时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更加有利于社会稳定,所以,“稳定压倒一切”的做法完全是骗人的鬼把戏。
殊不知,这样的匪式维稳虽然满足了当局的一时之需,维持了一时之稳,但却践踏了文明社会的法制底线,更是对公民尊严和百姓感情的严重伤害。这既不符合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也不符合政府信访工作的初衷和目的,更是掩藏了大量深层次的社会实际矛盾。如果任其肆虐妄为,只能埋下巨大的社会隐患和信任危机。匪式维稳无异于以堵防川,迟早会溃堤的,堵川者最终必将会被社会前进的滚滚洪流所吞噬!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