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0月29日讯】 北京大学法学院日前举行研讨会,建议国务院审查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会上,张千帆教授说,目前阻碍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地参加高考的主要障碍是教育部规定中的户籍限制。户籍规定意味着一个在北京上学的高中生高考时必须回到原籍参考,而由于考试范围、使用教材不一样,这直接影响其上大学的机会。由此,关于高考户籍限制的规定违反了教育法关于受教育权平等的规定,应予修改或废止。一些非京籍学生的家长撰写了一份民间建议方案,提出“户籍与学籍分开,以学籍为主要条件”的解决问题的现实思路。(10月23日《中国青年报》)
我赞同这些观点,也支持非京籍学生家长的建议。
事实上,这种基于户籍制度的不公平早已有之。我的母校北师大,1977年恢复考试招生,学生几乎全是北京户口;1978年面向全国招生,班上有1/4同学是北京的。30多年来,这种不公平不是缩小,而是加剧了。首先是全国性教育资源向各级权力中心倾斜,结果是,农村户籍子女入学权利全面被压制。以清华为例,1981年入学的有75%是农村户籍,到2010年农家子女只占5%了。另一个堂而皇之的借口是,北大、复旦等名校与所在省市合作办学,当地子女当然要优先要多给指标。
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育体制改革研究室副主任王烽表示,教育部和家长同样着急,都想尽快解决随迁子女高考问题,“但是如果不是特事特办,出台新政策和新制度,高考受户籍限制的状况不可能很快改变,这是由政策制定本身的节奏和复杂性决定的。”说到底,是户籍制度阻碍了教育公平,严重损害了“农民”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我原以为废除户籍制度是许多有文化的人、有社会良知的人的共识。因为其道理十分简单:中国自古虽有联保之类制度,但并不限制人口迁徙,没有城乡户口之分;全世界人口自由流动的发达国家,不靠户籍管理,同样社会秩序井然;现行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本是计划经济、统购统销的产物,其“必要性”已丧失理据。
最近我才意识到,我的判断大错特错。10月9日,我由美国国会为当年排华道歉,联想到一些城市排斥农民及其子女,写了一条批评户籍制度的微博发在新浪上,跟帖评论156条,近半是为户籍制度辩护的。10月14日,我读到前一天《中国青年报》发表的评论《假传“圣旨”中的长治久安》(“上海根据公安部规定限制外地人员在沪学车”),随即发了一条微博,批评“上海人”的排外行为。
此说是否成立,当然可以争论。我没想到的是,“上海人”中居然有那么多维护现行户籍制度的。三条相关新浪微博,“评论”共有4631条,大多数是谩骂,基本观点不是外地人应该滚出上海,就是外地人不要到上海来呀。
其实,谁是“上海人”?在上海出生长大的?爸爸妈妈是上海的?在上海工作的?在上海有房的?从前,讲籍贯,比如说毛泽东是湖南人,只有文化意义与“乡谊”,而今与户籍相关的却是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户籍在某地,从选举权、到办身份证到子女入学等就与那里结下“不解之缘”。这个户籍制度之所以难以撼动,就是因为它与各种切身利益捆绑在一起。谁不知上海本是移民城市,现在的所谓“老上海”,祖上大都是流民?
于是,我想起鲁迅的一句话:“曾经阔气的要复古,正在阔气的要维持现状,未曾阔气的要革新。”这是户籍制度得到不少人维护的根源。
为免引用鲁迅这段话出错,我上网一搜,发现《人民日报》2008年11月28日发表的一篇文章引用过。《人民日报》这篇评论的题目是《最需要解放思想的是既得利益者》。说得对极了!可是,“既得利益者”不肯“解放思想”,而且继续利用他们的话语权维持不合理的制度怎么办呢?难道只能等矛盾积累到非痛下决心大改不可?
“(户籍)改革没有时间表”,叫人不能不焦虑。
文章来源:《新京报》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