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0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龙瑞云台北24日电)法令规定劳工体检项目不得加验爱滋,但有公司要求员工体检加验爱滋项目,爱滋感染的员工无法保密病患身份,还被公司逼迫离职。
中华民国爱滋感染者权益促进会今天公开2个感染者隐私不保、工作不保的案例,感染者A先生刚通过某大型餐饮店的外场服务人员面试,发现新进员工体检项目包含爱滋,让A先生不知所措。
感染者B先生担任某金融公司业务人员,得知公司有检验爱滋后,主动要求医院对于爱滋检验结果必须要隐匿处理,缴回体检单后,却被主管层层包围,询问是不是有爱滋病,被迫签下自愿离职书离职。
爱滋感染者权益促进会秘书长林宜慧表示,依规定劳工体检不得强制加验爱滋,应建立完善、友善的制度,否则感染者面对体检问题,或被解雇后再来申诉,都已经太迟。
卫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长施文仪说,雇主不应该漠视“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也不希望雇主透过加验爱滋对感染者贴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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