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0月24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报导)内蒙鄂尔多斯20号发生一起恶性事件: 个体运输户李有亮驾驶过往油田的大卡车将试图阻拦卡车的牧民召日格图碾压致死。
对于李有亮驾驶大卡车将牧民召日格图碾压致死的消息,新华社的报导与当地人在网上发的帖子有些出入。网帖的意思是说,卡车司机李有亮在与为保护牧场而阻拦卡车的召日格图发生争执后,“强行通过路障把召日格图碾压至死”。新华社则说,“召日格图从李有亮驾驶的卡车右侧快速超车,与卡车相撞,造成召日格图重伤”,后抢救无效死亡。
“自由南蒙古”的消息说,召日格图等几位牧民以前曾被油田的人打成重伤,当地牧民也多次要求政府保证当地人的生命安全。该组织的相关消息也与新华社的消息相出入,而比较接近上述网帖的描述。
旅美人权活跃人士刘念春表示,他认为“新华社的说法不可采信”:
“新华社和自由南蒙说法 不一样。当地目击者许多人是看见了,目击者和南蒙的说法是相同的。新华社实际上是喉舌,所以新华社的说法不可采信。”
内蒙人权保卫同盟主席席海明表示,新华社试图将20号这次事件说成是交通事故,但这一事件和5月发生在锡盟地区的卡车碾死牧民的事件性质相同,都是由开发者与当地牧民的冲突造成的:
“新华社的报导明显是想把这个事情说成是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在这之前多次发生过这种开矿的跟当地牧民的冲突,因为开矿的到那儿以后自成体系,利益都拿走了,当地人拿不到任何好处,当地人得到的是负面的东西。如果是偶然把这么件事说是交通事故,可它不是一个交通事故,这个事情跟西蒙的事情我认为也是一样的,这迟早是个问题。这个问题五月份的时候在西蒙出了,现在在鄂尔多斯出了,今后着这种冲突还会不断地出现。”
这位人权活跃人士表示,资源开发必须兼顾当地牧民或农民的利益:
“开发过程中要结合当地人的利益。在你拿走我成千上万块钱的时候你也得给我一部分利益:就是当地财政拿一部分,还有当地的农民、牧民也应该得到一部分利益。否则将来他们的家乡被挖得一塌糊涂,最后挖完了以后,人都拍屁股走人了,(给)牧民剩下的是一大堆烂摊子,而且有些东西是毁灭性的、不可恢复过来的破坏。他们带来的生态环境上的空气污染或者是环境的迫害,这是毁灭性的。牧民祖祖辈辈在这儿活,以后也会在这儿活,如果生存环境破坏了,将来他们怎么办?”
席海明说,资源开发本身是符合国家利益的,不开发是不现实的,但是开发必须是有序的,必须把对环境的破坏减到最小程度:“开发本身,你说把那个东西埋住,不动了,(因为是)风水宝地,这是行不通的。开是应该开,因为(是)从国家的利益或者从各方面的利益来考虑,但是开的过程中间要有规矩。规矩就是说怎么样来把环境的破坏减少到最低点,尽量要注意保护环境,尽可能在开发过程中保护当地的环境。”
刘念春也说,资源开发必须是合理的、有节制的:“即便开采,也得合理,也得保护内蒙的生态,因为草原的消失不是几年能恢复的。可能一年就把它破坏了,但是要把它恢复起来几百年都不见得能恢复。”
据报导,鄂尔多斯警方已经对肇事司机实行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