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0月21日讯】(新唐人记者朱智善综合报导)2011年10月20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驳回维权人士王荔蕻的上诉,维持原判。9月9日,王荔蕻被以“寻衅滋事”罪名判刑9个月。王荔蕻家人、律师、声援人士,对此判决表示愤怒和失望。
20日上午,就北京知名维权人士王荔蕻“寻衅滋事”案的上诉案,北京第二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王荔蕻的上诉,维持原判。
早上6点多钟声援王荔蕻的维权人士、访民200多人就陆续到达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到8点左右有4、5百人。法院如临大敌,在法院外布控5、6百多个警察和便衣,警察对现场人群进行驱散并将一直参与围观此案的云南网友朱承志控制到现场的警车上。
有的喊口号“王荔蕻无罪”还有喊“要民选”警察打、骂声援人士,声援者张先生表示:最可恶的是便衣警察,他们穿便衣打人最凶的是便衣,不穿制服不受限制,无法无天。警察、便衣一直在驱赶声援者,到中午声援者能有几千人。
律师刘晓原认为判决结果并不意外,他认为“司法部门不敢坚持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没有纠正一审错判的勇气和良知。其他多位网友亦认为这是一个不公正的判决。”
王荔蕻之子齐健翔向德国之声简单介绍了庭审的情况:“感觉他们就是走一个流程,法官宣读的判决书和上次是一样的内容,说此案事实清楚,后果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要件,驳回上诉并维持原判。”他也介绍看到庭上的母亲变得更加消瘦和虚弱,花白的头发长了些,当法官宣判后,王荔蕻如第一次宣判一样,对法官说:“我无罪”。
对这个判决结果,齐健翔感到愤怒和失望。判决生效后,他也将被允许于下周起探望母亲。德国之声也联系到王荔蕻的代理律师之一韩一村,他表示:“实际上我们并没有期待法院能够就此案作出公正判决,但历史会有公断。”
由于中国大陆法律为两审终审制,此判决为终审判决,韩一村说虽然王荔蕻还有申诉的机会,但考虑申诉后法院也不会受理,因此不再进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