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0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赖又嘉台北18日电)陈姓男子因不满继承的土地遭其他地主卖渡给钟姓男子,竟拿锄头、镰刀砍除钟男种植的191棵茶树及2棵樱花树,遭提告求偿。台北地院审理,判陈应赔偿新台币近7万元。
根据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指出,位于新北市坪林区的1处土地,原由6名地主共有,但其中数名地主于民国61年间,签订土地卖渡约,将土地卖给钟姓男子,钟男买下土地后,在该处种植茶树、樱花树。
判决指出,其中1名陈姓地主继承人于98年12月间,要求钟家返还土地不成,竟在去年1月4日,拿着锄头、镰刀,砍掉钟男种植10多年的一整片茶树及樱花树,钟男儿子因而提起刑、民事告诉。
刑事部分,陈男已遭法院以毁损罪判刑定谳,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审理,法官以茶树种植排数及距离,计算共191棵茶树及2棵樱花树遭砍,以每棵茶树358元、樱花树506元的价格,判决陈男应赔钟男6万9390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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