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0月14日讯】香港选举管理委员会日前就2012年行政长官选举指引提出修改建议,并向公众咨询14天。选管会主席冯骅呼吁有意参选者注意有关规条,避免触犯选举法例。
香港选管会星期二召开记者会,宣布有关行政长官选举指引的修改建议。选管会主席冯骅指出,主要的修订涉及投票制度。
香港选管会主席冯骅:无论有竞逐的选举,或者是只有一位候选人的选举,候选人都要得到选举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的支持,也就是超过600张有效选票,才可以当选。
此外,有意参选者必须取得不少于150名选委的提名,才能成为正式候选人;选举经费上限也由之前的950万港元增加至1,300万港元。
对有外界质疑,有政府官员已经辞职却不明确表态参选,有模糊选举经费计算之嫌,冯骅表示不对个别案例作出评论。
选管会主席冯骅:如果有人公开宣布,我参选了,那他就是一个候选人。我不可以就其他人士的个案评论,不过我也都呼吁,所有有意参选的候选人,应该看看我们的选举法例和我们的选举活动指引,避免误触法例。
修改建议指引的公众咨询期为期两周,市民须于10月24日以前递交意见。
新唐人记者辛玲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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