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0月8日讯】海外网站日前刊登了一篇文章,提及一位西方学者分析中国大陆人是怎样被洗脑的。除了列举了中国大陆官媒洗脑类型和手段,这位学者还指出是否能意识到自己在被洗脑才是重点,而想要消灭被别人控制的意图,就多看其它的消息源,而不只是官方提供的。
这篇题为“我们怎样被洗脑?”的文章说,在1950年代初的朝鲜战争中,联合国部队惊异的发现,有些被中国大陆官方俘虏的士兵,居然信仰了共产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竟纷纷诋毁自己的祖国。一个中国大陆人私下说,这是因为党的“思想改造”给战俘洗脑了。纳粹德国的宣传部长戈培尔有句名言:“谎话说一千遍就是真理。”这正是洗脑一个重要方式。拥有话语权的个人或团体掩盖和扭曲历史事实,人为灌输的意识形态便悄然深埋进人体的潜意识,随之改变价值判断。这种典型的洗脑,往往最先从语言灌输起步
1961年,美国精神病学家罗伯特•立富顿专程来到香港,采访被中国大陆释放的战俘和传教士,并在书中用实例详细分析了洗脑的方式、意义和影响。文章引述牛津大学研究员凯瑟琳•泰勒博士在一次接受专访时提到,立富顿研究的思想改造,当时发生在青年营、学校这类地方。思想改造是强制高压的,特别是对待监狱囚犯。在中国大陆,象集体自我批评、剥夺睡眠、肉体虐待等等手段应用到了极致,说是教育,其实更象是心理折磨。
这种战时对俘虏的突击洗脑,如今在中国大陆社会仍然存在,有些核心的方法反复被使用,来说服他人并改变他人的思想,例如强烈情绪、控制感官输入和行为输出、不确定性、重复,以及对受害者生理和社会隔绝。一套说服手段在利用这些方法,从最温和的谈话到极端高压的洗脑折磨。这些手段仍然存在,尽管名称可能不同。
在《洗脑:思想控制的科学》一书中,泰勒博士提出了两种主要的洗脑类型:强迫型的,通过外在暴力的洗脑,和欺骗型洗脑。所以,是否能意识到你在被洗脑才是重点。想要消灭别人控制你感官输入的意图,就多看看其它的消息源,而不只是政府提供的。想要减少对意识形态无可挑战的神圣感,你就嘲笑他们。最重要的是,开发出很好很强大的、清晰的替代信仰,随时准备做脑力劳动来捍卫它,而且不要一个人试着去做;志同道合的风险承担者和社会支持最重要。
不过,泰勒博士也特别指出,历史证明,拥有健全的个人信仰的人抗拒洗脑。在思想改造中,洗脑者试图去改变教条。长时间的集体自我批评,讨论,辩论和说教,重点全都是要摧毁对方意识形态的可信度。但是,当任何一个信仰系统成为某个个人、团体和国家的神圣核心,对该信仰系统的批评往往都会失败。
如今的中国大陆官媒洗脑术,已从“赤裸裸”走向“精致化”。官媒几十年来练就了欺骗人民的谎言本领,谎言从过去的口号式宣传变得更加“循序渐进”、“细致入微”,特别是在信息封锁下,用基于某些片面“事实”的谎言来误导民众,其危害比大跃进时期“放卫星”更具迷惑性。比如中国大陆官媒在台湾大选上,就是用这种“循序渐进”、“谆谆诱导”的方式暗示人民,一人一票民主选举总统将会导致:自杀率上升,股市崩盘,“怪病”增多,精神失常,天下大乱,政治闹剧,等等……;一天一天地给大陆民众灌输这些乱象消息,让人民用自己的思维自觉地得出:“这一切都是选举惹的祸”,“我们千万别搞民主选举”。
在对待人权的问题上,中国大陆官媒的抹黑手法更是创新演艺水平。一切都演得那么逼真,一个接着一个地出台,从人权是人权就是生存权到西方的人权观是对中国主权的侵略,再到抹黑美国人权现况,不由得许多老百姓不信。中国大陆官媒骗人的手法,做到了让被骗者心甘情愿主动相信谎话,被骗者还以为自己真理在握。
由于人们对“放卫星”式谎言有了些抵抗力,于是大陆官媒的谎言宣传走向了“精致化”“专业化”的道路,而且更加“微观”,但官媒谎言欺骗的本质不变。
中国大陆大陆22位学者、律师曾联名发表题为《抵制央视,拒绝洗脑》的公开信,公开抵制官媒谎言欺骗。公开信发起人之一的北京律师唐吉田表示,CCTV就是当权者的宣传喉舌、误导民众、宣传洗脑的工具。几十年来生硬僵化的政治模式,令人深恶痛绝。而对于央视典型的愚民“春晚”,几位学者都表示厌恶。北京作家、资深媒体人凌沧洲说,春晚就是小丑版的“新闻联播”,“愚民节”的狂欢。认为春晚这种工具化方式,涂脂抹粉编造“大好形势”,尽显一言堂式的虚假和欺骗,扭曲了人性和温情,扭曲了中国新年的原意和祖上传统,亵渎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明。而实际上,为了“维稳”,大陆官方不仅是媒体,还动用无尽的公权,耗费纳税人钱财举办各种各样的“学习班”;对“学习”者长时间监禁在洗脑班,甚至用剥夺睡眠、恐吓、折磨等手段,加之强制性的长时间谎言灌输甚至辅以强噪音、破坏神经药物、暴力虐待等。这种“学习”打着“法制教育”“法治学习班”的幌子,干着绑架、关押、谎言洗脑、暴力威胁、酷刑折磨、敲诈勒索等勾当;办班过程未经任何法律程序,没有任何法律条文确认其性质,却随意拘禁;“洗脑班”工作人员没有执法者的身份却有超出执法者的权力,甚至致人死亡而不负法律责任。
放眼当今中国大陆,天灾暂且不说,更加让人们避无可避的,其实是道德败坏和崩溃所造成的种种人祸:动车事故及事后迅速掩埋草菅人命;层出不穷的矿难、砍童案、针刺事件;看守所中发生的河南鲁山县王亚辉“喝开水死”、福建福清市陈某“睡姿不对死”、云南晋宁县李乔明“躲猫猫死”、广东广州周凌光“呼吸死”等荒唐的草菅人命事件;毒奶粉、地沟油、死猪肉、毒疫苗、豆腐渣工程……。
从中国大陆的宪法到各项法律,都被这种“洗脑”破坏得无以复加。权贵集团在血腥迫害异议人士的同时,也豢养出一大批冲破了道德底线的流氓打手。很多执法人员为了升官发财,出卖自己的良知,对“法治学习班”学员施以各种残忍的酷刑,沦为了打人凶手、杀人犯。可他们往往得到的不是惩罚而是奖励,越是手段狠毒、没有人性就越是得到提拔和奖励。在这种法律成为一纸空文,打人、酷刑、杀人种种暴行都不会受到法律制裁的大背景下,所有的执法者会如何对待其它民众就可想而知,也就难怪有各种“XX死”怪事不断地发生了。
其实,这种践踏人权、毁弃良知、摧毁法制、粪土法治的形态,在中国大陆有着不短的历史。中国大陆以前就不断放映这一幕幕:江西苏区时期打AB团,延安整风时抓特务,夺权建政初期“三反”、“五反”,“大跃进”、“浮夸风”时小麦亩产过万斤,钢产量超过8千万吨,15年超英赶美的鬼话;文化大革命中,国家主席一夜之间变成“叛徒、内奸、工贼”,……。虽然在历次运动中给受害者强加的罪名一次次被证明是无耻的谎言,结果是AB团翻案了;反革命平反了;文化大革命被“全盘否定”了;但中国大陆从来没有从任何一件“平反”中得到教训和反思。相反的是谎言的不断“与时俱进”。
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人的道德底线已经很低了,道德的败坏也使人们深受其害。败坏道德的其中居功至伟者,就是中国大陆官媒谎言。当然,也有不少人仍然坚定地遵守道德,对得起良心。这是真正的一股清流,慈悲的心使他们站出来告诉人们真相,即使面对再大的压力和迫害。
希望看到的是,面对惨烈的迫害,虽然这些人的和平与隐忍而没有在社会上引起什么震荡,但人们会依旧关心着他们关心的事情,烦恼着他们烦恼的问题;慢慢的,慢慢的,这群平凡的中国大陆人永不妥协的精神,永不改变的信念,以及穿越岁月与心灵的真诚与善良,在有良知的国人的眼中,心中,一点一滴的沉淀着,更多的人能识破大陆官媒的谎言,得到人的道德底线的提升。
更希望的是,中国大陆的知识分子犬儒病得到好得医治,康复起来,骨头不再软。2004年10月号的《当代》杂志上,曾刊登的一篇仲维光的文章《人性,责任和才华的凝结》。仲维光在介绍海外学人王友琴对于中国大陆的“文革”受难者的研究之后,把他跟卡玛拍摄的有关文革中红卫兵的表现的纪录片《八九点钟的太阳》做了对比。然后,同他特别针对知识分子的价值伦理进行了阐述。令人感慨的是这句话:“罪恶就是罪恶,不管以什么名义犯下。之所以感慨,是因为现在有太多的所谓学者,知识分子,总是喜欢标榜自己的立场是很学术的,因而是“客观”,“中立”和“公正”的,而所谓“客观”,“中立”和“公正”,往往表现为对于事物的判断,回避主观的判断,尽量维持评判的平衡度,面对是非双方力争各打五十大板,“希望从罪恶的背后发现非罪恶的东西。”
这种表面上的公正其实是最大的不公正,它回避了一个基本的事实,那就是过去的某些历史本身就是不公正的。在没有纠正历史的不公正之前,所谓“公正”说到底也还是不公正的状态。对于强大的国家机器,当它开动起来进行残暴统治的时候,有些知识分子总会试图为政权寻找一些“为难”之处,或者“不得不为”的理由。在对于当权者压倒性的批判声浪中,总会有人跳出来呼吁另类思考,其实这就是中国大陆某些“公正”的知识分子最迷人犬儒。例如对于毛泽东的评价就是如此,尽管文革的发动已经被定性为民族的灾难,但仍然有受过完整高等教育的学者专家站出来,要求看到毛泽东内心所谓“浪漫主义”,“道德理想”的一面。把暴君的残暴统治一定要罩上一层理想的光芒。
知识分子,应当有良知。而良知这种东西,其实本身就不是绝对客观中立的,就是天然带有一定程度的个人的主观判断和坚持。真正的知识分子,应当是实事求是,即使提出的判断或许会被认为具有意识形态性,但是只要是符合事实的,就应当坚持,而不是乡愿地坚持一个“中立”的立场。毕竟,“罪恶就是罪恶”。
政治暴力并不仅仅是极权制度的手段,更是它的本质。政治暴力的运用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巩固政权,更在于行使政权。已往人们都认为国家暴力只是维持统治的手段,但对于中国大陆这个通过暴力建立的政权,并从列宁,斯大林那里得到很多指导的政党来说,暴力本身就是他们执政的一种方式,暴力也是“革命”的一种形式。共产国家把镇压当成制度,并在某些阵发的阶段将恐怖上升为一种统治方式。恐怖成了“继续革命”的内容,有了意识形态性。犹有甚者,中国大陆官方通过暴力调动国家机器中非人性的部分,使得人性的恶的部分可以与恶性的制度相互配合,这成为了中国大陆的统治秘诀。
日前在纽约学者举办了一场“中国大陆宪政转型与制度设计”学术研讨会。这次会上,很多人从台湾经验出发,谈到了中国大陆的转型正义问题。关于此问题正确结论是,过去60年的教训,如果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毛泽东和四人帮,是不正确的。以刘少奇为例,因为被迫害而惨死,得到党内外,国内民众的广大同情,但是如果实事求是地追究党内对毛泽东个人崇拜的风气,刘少奇正是主要的推动者。他不仅是“毛泽东思想”这个提法的倡议者,也是个人崇拜的积极鼓吹者。一直到了1958年的庐山会议,在面对彭德怀,张闻天等终归元老被毛泽东无情打击的现实,刘少奇仍然坚决支持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在批斗彭德怀的大会上,他就公开讲,说他就是搞个人崇拜的,还提出不但要继续搞毛主席的个人崇拜,还要搞林彪同志的、邓小平同志的个人崇拜,并说,连印度都在搞尼赫鲁的个人崇拜,我们这么大的国家不搞毛主席的个人崇拜怎么行呢?!
尽管最后他本人最后成为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的最大的牺牲者,但是这并不应当抹杀一个历史事实,那就是他本人就是这种个人崇拜的始作俑者。如果没有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的鼎力支持,毛泽东一个人不可能把中国大陆带入文化大革命的浩劫之中。如果只反思毛泽东的责任,而忽略其他人的责任,这样的历史就不是真实的历史,这样的虚假的历史也不可能提供任何有益的经验教训。
对于这样的反思,著名学者何清涟曾提出一个概念“中国大陆官媒政治的‘替罪羊’机制”进行分析。她指出在中国大陆政权历史上:“每一次政治斗争过后,新接任的领导人为了赋予自己统治的合法性,总是习惯性地将造成以往错误的责任推到某一个或几个失势的政治人物头上。”她梳理了类似的历史:“著名的中共十次‘错误路线’,每一次都是一个中共的高层领导下台,包括创始人陈独秀在内;1958年‘大跃进’时期毛泽东对彭德怀的惩罚批判;‘文化大革命’当中,原国家主席刘少奇更是被毛当作‘17年错误路线’的代表和‘叛徒,内奸,工贼’,悲惨地庾死狱中;‘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共当局为了不动摇统治的合法性,让所谓‘四人帮’承担罪责,而‘文化大革命’的元凶首恶毛泽东却仍然被视为‘伟大领袖’;1983年到1986年,在‘清除精神污染’运动抛出中共总书记胡耀邦做‘替罪羊’,使胡郁郁而终;……”何清涟总结说道,可以说,“替罪羊”机制成了中国大陆官方清洗自己的污水桶,每一次将罪错推到“替罪羊”头上后,官方又照样“光荣伟大正确”下去。这种习惯性的宣传让中国大陆人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所有的国家罪错只是政治领袖个人造成,而专制政治体制却永远被赞扬歌颂。”
何清涟的评论点出了一个重要的概念,就是“国家罪错”。国家暴力之后,国家却不用承担责任,这是国家暴力得到庇护的主要原因。如果人们要谈到中国大陆的转型正义,就一定要追究“国家罪错”的问题,否则不会有正义可言。
所以,人们应用自己的头脑,多方面获取信息,再慎重下结论,注意是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判断,不是靠那个曾经报导小麦亩产万斤、一切为政治服务的报纸电视所替大陆人民进行的“思考和判断”。每一个有勇气在舆论的压力和残酷的迫害面前,去坚定自己信仰的人,一定都是经过了自己深思熟虑后才选择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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