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和平奖 评选与得奖历史

【新唐人2011年10月7日讯】(中央社台北7日电)诺贝尔委员会今天宣布,今年的和平奖颁给3名女性,分别是赖比瑞亚总统瑟利夫(Ellen Johnson-Sirleaf)、反战人士葛波薇(Leymah Gbowee)和叶门女权运动家卡曼(Tawakkul Karman)。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报导,诺贝尔委员会(Nobel Committee)表示,自20世纪初创立以来,诺贝尔和平奖已经成为杰出奖项,表扬为和平、正义与金融和政治稳定努力的个人与组织。

以下是诺贝尔和平奖的一些事实、数据与历史:

● 评选过程

* 由全球各地的国会议员、大学教授、前诺贝尔奖得主与诺贝尔委员会成员提名。

* 诺贝尔委员会遴选得奖人。委员会是由挪威国会选出的5名卓越挪威人士组成。

* 今年有创新高的241名候选人获得提名。得奖人今天宣布,但其他提名人的姓名在50年内都不会公开。

● 奖项

* 奖品包括一面奖牌、个人证书与奖金(1000万瑞典克朗)。

* 和平奖奖牌上刻了Pro pace et fraternitate gentium,意思是“谋求人类的和平与手足之情”。

* 提名人必须在世。如果在评审阶段过世,名字就会遭移除。宣布得奖但颁奖前不幸去世,得奖人可获死后颁奖。

● 历史

* 诺贝尔和平奖是由诺贝尔(Alfred Nobel)创设,诺贝尔是瑞典科学家、工业家与炸药发明人。

* 自1901年起已颁出91座诺贝尔和平奖,有19次没有颁发,大部分是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

* 诺贝尔和平奖有62座颁给单一得主,28座由两名得主共享。只有一次,和平奖是由3人同膺殊荣,分别是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主席阿拉法特(Yasser Arafat)、前以色列总统裴瑞斯(Shimon Peres)与前以色列总理拉宾(Yitzhak Rabin)。

● 近期得主

* 中国异议人士刘晓波去年得奖,但没有出席颁奖典礼。刘晓波是政治运动人士,长期批评中国的共产统治,遭中国政府以“煽动颠覆国家”判罪,正在服11年徒刑。

* 2009年美国总统欧巴马得奖,诺贝尔委员会表示,获奖理由是“他在加强国际外交与人民合作上的卓越努力”。

* 前芬兰总统阿提沙利(Martti Ahtisaari)是2008年得主。诺贝尔委员会表示,因为他“30多年来穿梭几大洲间,斡旋调解国际冲突的重要努力”,让他得到这个奖项。

* 2007年,美国前副总统高尔(Al Gore)与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迁问题小组(IPCC)共享和平奖,诺贝尔委员会表示,理由是他们“努力营造并宣扬气候变迁乃人为的更多知识,并为反制此种变迁所必要的举措奠定基石”。(译者:中央社张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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