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昌海:一场“强拆”能改变美国 多少血恨能改变中国

【新唐人2011年10月4日讯】据悉,中国大陆开始了针对“强拆”的整治。官媒报道,最近这一波因强拆造成伤亡而被问责的官员人数,远超历年累计的被追责官员的总和。2001年9月25日传出消息: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四部门,会同有关省、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对今年上半年发生的11起强制拆迁致人伤亡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问责57人,其中副省级1人,市厅级4人,县处级20人,乡科级及以下3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1人。

据网路人士观察,2010年4月被判刑的安徽阜阳颍州区原副区长曹颍章,是中国大陆第一个因强拆而被行政追责,并被法庭判决有罪的科级以上的官员,当时有人指出“其人其案,似乎标志着结束了一个‘强拆均有功’的时代;同时也开启了一个时代——在这个‘新时代’,暴力拆迁民宅的官员搞不好或许也能获罪”。接下来,有了江西抚州市委对宜黄县2010年“9•10自焚事件”的追责,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被立案调查、免职;2011年5月26日“钱明奇爆炸案”发生后,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区委书记傅清、区长习东森于当日被免职。但不可否认的是,虽然强拆中的恶性事件频发而民怨沸腾,若非中央部门牵头查处今年上半年发生的部分强拆伤人案件,在此前被追责的官员,不过仅偶尔倒霉的数人而已。

明摆着的抢劫案和命案,只因是地方官员制造的,地方司法就不管,司法系统就全部失灵,甚至还配合与服务这种权力犯罪。这种犯罪非由中央下手不可,否则就等于有功于地方,等于“严格执法”和“领导铁腕”,说明了大陆司法依附、听命于政权的机制大奸大恶。

中国大陆频发的无数强拆血案,令人想起美国偶尔发生的一场“强拆”。主角苏塞•凯露同样是一个不顾一切的女房主,过程同样是破釜沉舟式的抗议,结果也同样以房主的失败而告终。不同的是,凯露是站在法庭上,而不是站在屋顶上进行抗议。在长达数年的诉讼过程中,她可以继续住在自己的家里,不用担心推土机强行拆房。即使在败诉之后,她仍然可以保有自己的一份尊严,甚至还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帮助别人保护家园。

凯露是美国康涅狄格州的一个护士。1997年,她以5.3万美元的价格,在康州纽伦敦市贷款购买了一个小房子。帮助她办理手续的房产经纪人后来回忆说,凯露对这栋房子“一见钟情”,马上就决定买下来。经历过两次失败的婚姻之后,凯露第一次有了在自己名下的产业。就在凯露将房子漆成自己钟爱的粉红色时,纽伦敦市为了推动本市经济发展,正在同世界最大的制药企业辉瑞进行谈判,希望利用各种优惠政策吸引辉瑞到纽伦敦市投资。

当时辉瑞正在为一款“钱途无量”的新产品“伟哥”的上市做准备,正处于急速扩张的阶段,于是便同纽伦敦市政府达成协议,在该市投资3亿美元建立一个研发中心。康州政府亦同意为此项目投入近八千万美元,相关的土地拆迁由纽伦敦市负责。

1998年2月,在凯露搬进新居仅仅半年,她就收到了政府的动迁通知。动迁补偿是6.8万美元,虽然比购房价多出了1.5万美元,但是凯露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市政府派来的人。对于凯露来说,这栋粉色的房子不是一笔投资,而是她的家。政府代表再次出现在凯露家门口的时候,搬迁补偿已经涨到了7.8万美元。凯露对来人说:“我已经告诉过你了,我对卖掉自己的房子不感兴趣,如果你再出现的话,我就把你从这里扔出去。”

就这样,凯露成了一个钉子户。

经过近两年的僵持,2000年12月,在凯露拒绝了12.3万美元的补偿提议之后,政府向凯露和另外5户钉子户发出了强制征收令,勒令他们在90天内搬离住所。几天后,凯露连同其他钉子户,一纸诉状将纽伦敦市政府告上了法庭。官司一打就是4年多。历经市州两级法院,钉子户和市政府各有输赢,最后一路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诉讼期间,市政府的强制令被冻结。

最高法院的9名大法官在讨论凯露案时,分歧很大。美国宪法第5修正案规定,政府只有在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时才可以征用私人土地。这三个条件分别是“合理补偿”、“正常的法律途径”和“公共使用”。纽伦敦市土地开发的目的是否属于“公共使用”,成了法官们争议的焦点。2005年6月23日,美国最高法院对“凯露诉纽伦敦市案”作出终审判决。9名大法官经投票后,以5比4的一票之差,认定纽伦敦市政府强制征收凯露等人住所的行为符合宪法规定。经过8的抗争,凯露最终在这场保护自己家园的战斗中败下阵来。

然而,对于更多的美国人来说,保护家园的斗争才刚刚开始。最高法院的判决结果公之于众后,迅速引发了全美各界的一片抗议浪潮。国会议员们的电话几乎被愤怒的选民打爆。仅新泽西州一个议员就接到了选民1千多个抗议电话。媒体上更是一边倒的对最高法院进行声讨。凯露案的判决,被舆论认为是美国最高法院历史上最不得人心的案例之一。《华尔街日报》一项民意调查显示,民众中这个判决的反对者与支持者的比例高达11:1。美国公众不仅对凯露的遭遇表示同情,同时也意识到,这样的司法解释对自身的财产安全是一种威胁。最高法院的一纸判决,成了美国民众群起反对政府滥用土地征收权的动员令。

在最高法院的判决宣布后一周,美国众议院便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一项动议,对该判决表示反对。判决宣布后3个月,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专门就此案件举行了听证会,凯露应邀出席作证。在听证会上,凯露表示:“这场同政府滥用权力的对抗,已经从我保住自己小房子的努力,发展成了美国人民捍卫自己神圣不可侵犯家园的斗争。”

凯露由此,从一个强拆的受害者变成了社会活动家。在凯露和其他无数普通美国人的努力推动下,美国联邦政府和联邦议会,连同各州政府和议会,分别通过不同的立法途径,在短短数年中,大大缩小和限制了政府征收私人土地的许可权。

美国国会两院半年内分别通过了多个议案,禁止联邦政府机构征收私人土地进行经济开发,同时限制接受联邦拨款的各州和地方政府类似的征收行为。

在最高法院凯露案判决1周年纪念日的时候,总统乔治布希签署行政命令,正式禁止联邦政府所属的各级机构出于经济目的对私有土地进行征收。

在凯露败诉5年后,美国共有43个州,分别通过修改州宪法和颁布新法等手段,对政府征收土地的行为进行限制。

同样是“强拆”的受害者,比起无数中国大陆人来,凯露无疑要幸运得多。她的幸运在于,她所处的社会,当官与民争地的时候,会求诸于法律而不是推土机来解决问题。而在法庭上,升斗小民面对县衙州府无需仰视,亦无需恐惧,双方有着平等的机会。虽然不见得一定能赢,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不是一纸空言。

她的幸运还在于,在司法出现偏差,背离常理民意的时候,这个社会的政体设计,还允许行政和立法机构及时高效地通过多种途径,平衡补救、纠偏改错。

在这样一个社会里,民意不仅可以“上达天听”,更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决定性力量。也正是因为如此,纽伦敦市政府即使打赢了官司,也并没有将凯露扫地出门,而是在最高法院判决后,又花了近一年的时间和400多万美元的补偿费,才说服6户钉子户搬迁!

凯露最终拿到了40多万美元的动迁补偿。她的粉红色小屋,被完整地搬迁到了一处更好的街区,成了美国百姓对抗政府滥用权力的最好见证。

还有一个让中国大陆人听了会感到象天方夜谭的美国拆迁故事:10美元购买纽约曼哈顿区的高级公寓。这个故事的背景如下:纽约曼哈顿区东村火星酒吧曾是公认的最好的平价酒吧之一,因而成为流浪者群聚的艺术场所,它不但以喧嚣古怪的顾客而闻名,也以满墙的涂鸦和震耳朵欲聋的爵士乐而广为人知,极富个性和艺术感染力,因而成为纽约著名的文化符号。今年6月底,这栋保留着老纽约记忆的老房子即将被推倒,在该片土地上将建起一座12层65套的高级公寓。火星酒吧楼上是廉价公寓,楼上的9位房客在6月底将被迫搬离他们租来的房子。但是他们与建筑开发商BPC达成的协定是两年后花费10美元即可在这栋新的高级公寓里购置一套新公寓。这样的便宜事情是依靠什么捡来的?其实是两条,一是美国的法律保障房客的权益,一般情况下,房东不能赶走房客,房地产开发商就算是买下了房子,成为新主人,也无权赶走原来的租户;二是美国绝大多数州的法律规定贫富混居,在新建住房中必须有一定数量的低收入房。BFC的住房建设计划中,指定了13个单元为低收入单元。这9位坚持不愿意搬家的“钉子户”获得了10美元购买住房的优惠,另外4套将以15万美金的价格卖给那些年收入不足6.4万美金的人。这一收入水平约为该地区平均中间收入的80%。……

如今在中国大陆,虽然经历了成千上万的被强拆、血拆的血腥恐怖之后,中央当局能祭起“处分涉事官员”的法宝,但仍不能杜绝暴力血腥强拆。

就在中央部门祭起“处分涉事官员”的法宝后,湖北武汉就发生一个月内两起暴力拆迁惨剧,一人跳楼亡另一人死于推土机。据悉,武汉江汉区八古新墩一拆迁户李金秀因不堪被逼迁的压力,2011年9月19日上午在家中跳楼身亡,同一天还有一人被推土机撞死。

9月2日八古新墩发生暴力强拆,导致村民王卓的叔叔及侄儿等三人被拆迁人员打伤之后,当地再次发生因逼迁引发的惨剧。一名65岁的业主李金秀在自家四楼跳楼抗议强拆,其后被送到附近的武汉市第十一医院,不治身亡。跳楼者邻居还讲述了当局的拆迁补偿极不合理,说他们家的房子有四层,有500多个平方米,一楼是门面,赔偿每平方米给3800元,没有什么补偿也不回建,也没有什么经济适用房。强拆前,当地商品房价每平方米达1万4千多元,李金秀家的门面房也不被认可是营业房,只按住房赔偿。李金秀不肯搬迁。9月18日晚,一伙人员再次到李家要其搬迁,并说了一些要利用黑社会之类的话。第二天,李金秀跳楼自杀,其尸体后被大批警察送到汉口殡仪馆。李金秀的亲属曾要求将遗体运回家中吊唁,遭到拒绝。邻居说,第二起命案是否与抵抗强拆有直接关系沙尚不能确定,但另一位村民说,开推土机的都是黑帮人员,意外的可能性非常低,“不可能是意外,不可能。那么高的一个人推土机看得到,推土机在那里施工,他会往推土机的前面走,推土机撞他,可能吗?拆迁的全是黑社会的,政府又跟公安的打了招呼,110去都不去,再说,你再多打几遍110就打不通了”。村民说,当局开出的补偿条件,全体村民都不接受,村官跟一些社会上的黑社会的人勾结。当时开发商给可能我们开的价格是8千到1万,但到他们居民手上就4千来元,中间的这些钱被这些人贪污了。

在上海,政府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引发了地赔偿纠纷。2011年9月21日,上海一个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奠基典礼引来数百失地农民集体围观请愿;同时,在上海市政大楼前也有一批经租房房主请愿,要求归还他们的房产所有权。上海市保障性住房闵行马桥基地当日举行开工典礼,引来了该施工地块上原本的耕种者,约5百名该镇工农村和联工村村民前往请愿,但被据称上千名警察和城管人员阻拦无法接近。

据介绍该面积达3千亩的地块原属于工农村和联工村两村的耕地,自从2003年被以8千4百元一亩征用至今撂荒,村民没有见到国务院相关征地的批文。村民们要求公布征地用地相关细节,当局不公布。村民曹女士说:“田收去了,钱不给我们了。03年征地,现在我们生活质素下降,以前我们种田最起码自给自足,还有钱交给国家,我们现在拿的是最低保障800块左右,保障性住房他们又不是给我们的,我们什么都没有。”当日,在上海市政大厦门前,数十名年迈经租房业主穿上印有“为家园鞠躬尽瘁,为尊严死而后已”的统一服,手拿标语旗帜,要求政府归还侵占了他们50多年的私产。

2011年9月27日,河南固始县郭陆滩镇东园社区居民日前在镇政府前游行请愿,要求彻查土地被私卖问题,同时希望推选能协助他们维权的人大代表。河南固始县郭陆滩镇东园社区一两百多位居民周六在镇政府门前举着大型横幅写上“还我土地!惩治腐败!”,游行请愿,并高喊口号“还我民权!还我土地!”游行为时一个多小时,但未得到政府的重视和对话。东园社区本身就只有300多亩土地,1980年代中防止水灾疏通石槽河河道兴修水利用去了100多亩;其后政府又以每年6万斤大米租赁的方式占用东园社区一组、二组、三组40多亩土地建学校。时至今日,这40亩土地其中不少已经被偷偷的一块块卖给了私人,40亩地每年4万元的租金被村委会克扣之后,到村民手中只有每人十几块钱。

当地也临近换届选举,一些东园社区居民推选当地维权人士周德才以独立参选人的方式竞选人大代表,希望选出一个能为自己发出声音的代表。杨先生说:“我们选的是能为老百姓说话的人,能为百姓撑起腰板的人!”

2011年9月28日,北京朝阳区拆迁户吴丽红对公安半年前强拆及拘禁她一案,要求行政复议,当地法院开庭。当地人大代表参选人也在场旁听,他们对法官偏袒提出抗议,遭逐出法庭。据悉拆迁户吴丽红提出了大量有力证据,同时有众多邻里为吴丽红作证;朝阳分局作为被告,派出一名身穿制服的年轻人应诉,主审法官一上来就明显偏袒被告。新一届北京区县人大代表参选人张善根描述道:“进入法庭以后,他要求我们把手机都关了。刚开庭没几分钟进来一法警,他带着对讲机,他对讲机渣渣渣的响起来了,我说你让我们关手机,你把你的台关了。审判长敲着法槌让我出去,我说你们首先违反纪律。一块去了十几个人就一块说,最后跟他们吵起来了,他们让警察把我们轰出去”。张善根说,“法庭的规格也不符合要求,没有录像、录音设备;要求更换更大的法庭满足旁听人的需求,因为关注这事的人挺多的,拆迁的人挺多的。我们去了11个人旁听的,有6个是人大参选人,还有5个就是他们本地区拆迁户”。他们被逐出法庭后,在法院外高喊口号:“我们喊口号‘要求见院长’要求反映这个问题,我们喊了有好几遍,院长也没有下来,信访的接待主任也没下来”。

此外,青岛一位退伍军人到北京上访,日前被抓回原籍。多年上访不果的山东青岛退伍军人高宏毅告诉媒体,他曾多次通过法律渠道,但法院不予立案。他再度到北京上访,再被黑帮拦截:“没有吃没有住,我就到北京找联合国人权组织让他成立一个租权委员会,我要个租屋权。我是当年38军,干了一辈子,红二代,我连个猪窝都没有。27号我又到北京去,半道上叫他们从火车上把我抓回来了,上访上的最后派黑社会绑架我”。武汉异议人士秦永敏事后说,希望海外社会帮助在中国大陆水深火热之中、苦难深重的同胞。

但有网评说,13亿家伙实在太老实了,房子被拆了,土地被霸占了,资源被挖光了,还经常被冲凉死,洗脸死,睡觉死,一个个整天点头哈药奴颜媚骨的苟且偷生。而利比亚人不老实,虽然人口只有600万,可是人家明白石油不是卡扎菲的。

2011年5月间,官媒就报道“国办要求确保再无暴力拆迁,全国立即展开检查”,同时多部门密集发文对本系统提出要求,此为高层“痛下决心”之表现。而本年度之前涉案官员则有幸“获得赦免”,就连唐福珍自焚案中的责任人也逍遥法外。哪怕是对官员轻描淡写的处罚,也来之不易。

常有人用宏大叙事方式比较中美两国的差别,有比较政治制度的,有比较人居环境的,也有比较教育制度的,当然更多的是比较收入水平。但有关拆迁的报道,却比上述几个角度更能直观地说明美国人与中国大陆人生存状态之差异:在以人权为本的美国,公民权利得到法律强有力的保证;在权力至上且肆虐无边的中国大陆,政府本身成了剥夺人民各种权利(包括生存权)的罪魁祸首,民众即使用生命维权也只能为世间留下又一幕人间惨剧。

因为除了动迁和“流转”,许多地方已经没了别的“经济增长点”和官员的“暴发点”,那么多的体制内人口需要豪华供养,“不强拆吃什么”的问题,理直气壮、压力十足,其答案在体制内人士中共识度非常之高。而一般意义上所说的官员口碑或威望,其实和普通百姓的感受关系不大,所谓民意,主要是“体制内民意”——但这才是官员强拆决策的真正的压力或动力之源。面对千万、亿万之巨的经济利益,面对“官员财政”难以为继的窘境,“向人民道歉”没什么了不起。且强拆举动引来中央部门查处的可能性并不大;地方司法和全部的体制内力量,都会主动积极地制造“依法合规”的理由来实施强拆。法律不会成为民众的挡箭牌,但法律作为官员的“铁布衫”和“不法堡垒”,倒是绝对不成问题。

中国大陆迁故事不仅充满血恨,更令人极端恐怖。而且,几乎每天在不同地方都上演着有关拆迁征地的恐怖的血恨故事。南都记者谭人玮在微博上说:“唐福珍自焚后,再有自焚就很难引起媒体兴趣了。江西宜黄是因为有三个人自焚,另加跳楼,加官员见死不救还不让人自救。每一次极端事件被报道后,都抬高了同类事件报道的门槛”,这段话说明了中国大陆人“身体维权”效益逐次递减的残酷现实。有网评呼吁,死了许多人,流了好多血,这个社会需要记住唐福珍等著名死者,也要记住更多的非著名死者。

中美两国拆迁户天壤之别的命运,体现的是权利为本之国与权力肆虐之国之间的本质差别。美国的立国立法原则都是权利本位,一切从保护人的基本权利出发。以纽约租房法律为例,其特点是保护相对弱势的房客。房主不能赶房客走,更不能以断水断电等各种方法相逼。即使房客不交租金,房东也只能上法庭解决。而中国大陆是权力本位,立国立法基本不考虑人民的权利,只考虑政府行使权力的方便及规定人民要对国家尽的种种义务。

这就是美国拆迁过程中“钉子户”能够用10美元的象征性价格购置低收入房,而中国大陆拆迁过程,血拆故事没完没了的深层制度原因。

学界说到住宅权利,往往拿“亨利•史威特案”说事,——1926年,美国黑人亨利•史威特枪杀在街对面对他的住宅实施吵闹骚扰的白人,最终被判无罪。此案使住宅不可侵犯原则得以确立,在家庭受到无限自卫权保护的条件下,促进了美国的社会融合。其实,中国古代的法律就规定过,无故私入民宅并有犯罪行为者杀之无罪,甚至规定,政府官吏夜间禁入民宅,否则即便闯入者被杀,杀人者也没罪。起码自汉代起,历代皇朝均持“毋故入人室律”,对侵犯住宅尤其是夜入民宅待之以严刑峻法,只是自私产制度被颠覆的时期之后,中国大陆才没了对人民的“宅权”。

这也就是说,如今的中国大陆,和古代中国封建王朝相比,都差之甚远。

在现代,一场非“强拆”就能改变美国。但要多少血恨,才能改变中国大陆?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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