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9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28日电)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表示,行政院规划数位汇流发展方案采两阶段修法目标,预定民国103年6月前完成修正广电三法及电信法。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明天邀NCC主任委员苏蘅报告业务概况,苏蘅的书面与口头报告今晚送达立法院。
苏蘅在报告中表示,配合行政院推动“数位汇流发展方案”,两阶段完成数位汇流法规架构调整,第一阶段促进跨媒体汇流服务、解决个别法律实务面汇流、跨业障碍问题,目前有线广播电视法及卫星广播电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已送立法院审议。
电信法部分,报告指出,NCC规划今底前将电信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提报行政院审查;广播电视法的全盘修正部分,将尽速在今年底前完成法案草拟;第二阶段是营造数位汇流新环境,排除第一阶段未能完成的障碍,法规架构朝层级化调整,预定103年6月前完成修正广电三法及电信法草案。
有关广电三法党政军退出媒体修正重点,苏蘅在报告中说,维持直接投资完全禁止,但实务运用上调整管制,修正后将以投资主体(政府、政党)、投资方式(直接、间接及以其他方式达控制程度)分别规范。
报告指出,修正后对间接投资达一定比例或其他特殊情形时,视为“控制”;罚所当罚,修正后将对投资者直接处罚,至于被投资者是在违反主管机关所命令的配合义务时才处罚。10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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