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性奴案”4受害人遭刑拘

【新唐人2011年9月26日讯】受各界瞩目的河南“洛阳性奴案”被救出的4名受害女子,被以“涉嫌违法犯罪”拘留。地方当局曾否认涉案男子李浩是公职人员。但,25号洛阳质监局宣布,开除李浩的公职和党籍。

26号中午,河南洛阳警方人员向本台记者表示,由于案件复杂因此收押4名受害女子。

洛阳警方人员:“现在正在刑事拘留期间,提请监察院侦察吧。现在正在侦察期间吧,有期限嘛一个月。现在侦察期间(家属亲友)不能会见。她们可以聘请律师,律师经过批准可以会见。因为这个案件很复杂,详细情况不便透露。”

揭露此案的南都记者纪许光早前的报导中说,有1名受害女子参与帮助涉嫌犯案人李浩。几名受害女子在被李浩关押期间遭“洗脑”。但目前无法进一步核实。

南都记者纪许光:“这个事情现在暂时真的不再能、不再再想表态了。另外,我要说的都在新浪的时候,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北京李和平律师:“假如是李浩命令她们这4个人把另外2人杀掉,就是说“你要不杀掉她我就要把你们也干掉”;就是说她是受胁迫的,可以从轻或者是减刑处罚。但是我估计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事件被揭露之后,地方官媒报导中特别强调李浩非公务员。引起网民特别关注。

但,洛阳质监局25号宣布开除李浩的党籍公职,其上司停职检查。公安机关已提请检察机关批捕李浩。

北京李和平律师:“现在已经成了一种就是习惯性说法“掩盖、推托责任”,掩盖和公权力机关的关系。使大家不要做出负面的联想。这还不光是鸵鸟心态呢,这叫掩耳盗铃。”

有网友质疑,受害女子获救后旋即被拘捕,是否因为恐惧她们说出更龌龊、更丑恶的秘密,有损有关部门的形象。

新唐人记者梁欣、王明宇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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