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9月25日讯】新闻周刊(288)近日被媒体广泛转载的一篇名为《高薪诱饵 设局卖员工器官》的报导,使中国的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现象再次成为焦点话题,同时也提示社会民众,自身成为受害者的危险并非如想像中那么遥远。
这篇报导讲述的是,南京一家医疗器械公司以高薪引诱年轻人来求职,再设局摘取职员的器官售卖,受害人之一的小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摘除了一个肾,老板王金伪造了他的签字,只给了他3万块钱作补偿。
更有甚者,河北省行唐县的王朝阳为谋取器官伙同他人杀害了乞丐仝革飞,并联系到5名医生摘取了仝革飞5个器官,此案让闻者莫不色变。
众所周知,人体器官由于来源有限,价值不菲,对于器官买卖中介有巨大的诱惑。在大陆的搜索引擎中输入“卖肾信息”,不到1秒钟,就会看到了上千万个条目。
一条发自河南郑州的广告上写道,买肾的中介人长期与各大医院合作,寻找A.O.B血型的肾源。
记者拨打了其中一个中介的手机电话。这个自称姓陈的先生透露说,一个肾给40万元。
“年龄在18到35岁之间,男的身高必须1米7以上,价格是40万。”
对于这个交易是否要和供体先签合同,陈先生的回答明确显示这只是一桩关于钱的交易。
“合同没有。本来就违法的事情,合同有啥意思呢?”
“手术前1个小时把钱给你,你拿到钱之后,手术之前医生不是给你一张单子吗?你拿到钱之后,你再从医院的手术单上签字就可以了。”
根据现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二章第十条: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那么这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供体器官移植是如何瞒天过海的呢?
北京审理的一起人体器官买卖案显示,伪造证件是这类交易里面不可或缺的一环,中介会找人伪造医院所需要的各种公证书,户口本,伦理证明,亲属证明等,而医院也只是作形式上和手续上的审核,蒙混过关并非难事。有的医院和器官买卖中介之间还是长期的合作关系。
中国每年约有150万人需要进行器官移植,不仅如此,中国还是世界上“器官移植旅游”的主要目的地,庞大的器官需求催生了一个地下产业链,这个产业链的最下游就是那些器官提供者。2007年以前中共官方对器官来源口径不一,加拿大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和前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依据自己的独立调查,在2006年指控中共活体摘除在押法轮功学员器官。
并在其后几年中一共提出了52项证据证明指控的真实性。其中一项录音证据显示,并非所有可以做器官移植的医院都能找到供体,与军警司法部门有关系的医院才有这种优势。
广西民族医院医生卢国平:“我建议你上广州,他们在全国范围都可以找,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妙医生-妙冰,肾移植科的,因为他那个牌子大,它是以整个学校的名义跟系统接触嘛。”
问:“用的也是那个法轮功供体吧?”
卢国平:“对对对,一般都是选健康的来做的,你就跟他联系吧。”
问:“他以前是不是也帮你找过很好的这种?”
卢国平:“对对对,因为他们这种做多了,他们路子熟。”
问:“那他们找的也都是那种法轮功器官?”
卢国平:“对对对,监狱里找的。”
问:“他们都是那种健康的法轮功,是吧?”
卢国平:“对对对,肯定是选好的才能做,他们做得多、熟,知道吗?他们那儿拿器官是轻而易举。”
问:“找这种法轮功的,你估计他能帮我找到吗?”
卢国平:“肯定能找得到,谁关系硬,谁才能得的,对,还要贿赂贿赂才得,一般男女都有,一般都在30岁左右啦,如果他们找不到,我不会推荐你去那里。”
2007年后,中共官方咬定移植器官来自于死刑犯,然而死刑犯的数量却从不公布于世。根据 大赦国际提供的数字,2008年中国大陆执行死刑人数为1,718人,这个数字显然远远不够满足器官移植的需求。
随之应运而生的一种模式是器官中介招聘供体,这些供体多数是由于家庭贫穷或欠债被迫出卖器官,也有一些是上当受骗、不明不白被摘取器官的。
在一个生命权得不到尊重的国度,危险和陷阱也许并不太遥远。
新唐人记者姜禹、吴剑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