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安全 专家:不该窄化成通知通报

【新唐人2011年9月22日讯】针对两岸磋商中的投保协议,台湾官方认为,在拘捕后的通知通报谈判,取得了初步进展,不过,两督盟召集人赖中强律师表示,台商安全不该仅被窄化成通知通报,包括“律师在场权”、废除“民事限制出境制度”等,台湾都应该主动提出 。

两岸投保协议备受议论,台湾官方透露,台商遭拘捕将采通知通报并行,不过,两督盟表示,绝大多案件还会因为“有碍侦查”的理由,被限制通知,台湾方应提更多要求。

两督盟召集人赖中强说:“通知家属,然后通报我方这边,可能是法务部﹔我们认为,这样绝对不等于台商或国人人身自由受到保障,必须搭配家属可以探视,让我方官员可以探视,可以协助台商委任律师,然后让律师可以在公安讯问的时候在场。”

台湾正常的法律保障程序,在对岸都见不到,其实,立法院早已做决议,要求中共检讨公安居留台商的制度,并建立提审程序。不过没见到对岸改善,台商受民事限制出境的情况也引担忧。

两督盟召集人赖中强说:“因为我跟你在打官司,所以我要限制你出境,所以在中国不只是形式的问题,会面临人身自由威胁,连一个民事纠纷,经济纠纷,都会面临人身自由威胁。”

大陆台商人身安全的地雷多,之后中共的秘密逮捕制度合法化,会不会有更多台商被失踪,民间要求台湾应与中方据理力争。

新唐人亚太电视陈进交、陈真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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