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9月17日讯】(新唐人记者李明飞综合报导)7月28日,震惊全国的温州动车追尾事故国务院调查组第一次会议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王德学称,调查组要在9月15日之前形成书面调查报告。然而在9月15日当天,并未有任何关于动车调查报告的正式文件公布。有大陆媒体质疑,与短暂、粗糙的救援行动对比,动车调查报告的公布却如此拖沓和“谨慎”,其背后另有深意。
2011年9月15日曾有机会成为一个特别的日子。
当王德学表示,调查组要在9月15日之前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后,遇难者家属、因动车事故而受伤的旅客以及公众都认定9月15日将会是动车事故调查真相公布之日,是可以因此而告慰亡者并值得纪念的日子。
随着9月15日逐渐临近,互联网上满是相关的倒计时期待。然而,时间已过,一切却悄无声息。在期待真相的群众不解与不满渐次积蓄的当口,温州动车追尾事故国务院调查组专家组成员、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教授魏臻向媒体透露,温州动车追尾事故调查书面报告已经起草完毕,上交了国务院,正在等待审批。
然而国家安监总局政法司新闻宣传处工作人员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直指“9月15日”的时间节点是媒体的自行理解,并明确否认书面调查报告业已形成的消息,据其说法,调查组当时的表态只是“力争在9月中旬形成报告”而已。
同时,民众还发现,“形成书面报告”与“向社会公布”之间,还有太多可以腾挪的空间。此前媒体报道中关于书面调查报告出笼后向国务院报批的流程,可在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寻到依据,依据其规定,特别重大事故,须在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最长还可再延期30日。抛开调查报告须经审批方能公布这一流程争议不谈,即便是九月中旬如期形成了书面调查报告,在报批环节的“合法合规”时限就还有60日之多。而经过国务院批准之后是否立刻向社会公布,在全数收回向社会公布的节点式承诺之后,一切变得更加不可知。
《财讯》网发表文章质疑:面对众多疑点和追问本应该早一点公布的动车事故调查报告却受制于各种程序、各种条例时间的限制,不由得不令人怀疑,动车事故的真相到底有没有?!与短暂、粗糙的救援行动对比,动车调查报告的公布却如此拖沓和“谨慎”,其背后是否另有深意呢?!
《南方都市报》日前也发表了社论文章,认为温州动车追尾事故的官方调查报告与公众见面的时间,从有关部门在修正之后的表述空间中,确实留足了余地。
社论称,公众对于真相的渴求必须得到坦诚的回应,这回应包含调查活动的不拖沓,同时也应涵盖对调查结论出台的质量要求。文章提醒当局必须要有一份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调查报告,以回应国民对于事故真相的知情诉求。
社论最后说道:“那些所有曾经发生过的悲恸,是整个国家、所有国民无法抹掉的记忆。不忘记,是最起码的祭奠。因为它所持续消解的,会是最基本的权力交托与信赖关系。明白无误地开列时间表,在客观调查基础之上向国民坦承事故真相,已然是别无他途的惟一选择。”
另有评论人士指出,动车事故责任的认定若要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和部门,不能排除定责过程有微妙的政治考量;因为以技术设备、调度管理为界,前者事关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及关联利益企业,而后者责归铁道部现任高层及相关路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