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9月14日讯】广州维权人士郭飞雄因为致力维权,被中共当局以“非法经营罪”判刑5年。13号刑满出狱返回广州的家中。他表示,不会因为过去5年所发生的事,而改变自己的信念。
13号晚,郭飞雄告诉本台记者,监狱里的生活条件跟外面差距太大,身体比较虚弱;已和在美国的妻子张青通过电话。与外界隔离了5年,他会继续留在广州,多看看、多走走。
郭飞雄:“一个人为了他的信念而活着的时候,不管发生什么事,他的内心骨子里还是快乐的。向所有关心我的人,用各种方式声援我和我的家人那些朋友,表示我最真诚的谢意。”
2006年9月郭飞雄被当局拘捕之后,连续审讯13个日夜;手脚固定在床板上42天,戴脚镣一百多天。2007年3月,郭飞雄被办案人员2次用高压电棒电击生殖器。身心受到巨大伤害和屈辱,他曾试图自杀。
郭飞雄:“因为发生了众所周知的事,我经历的事情比别人多一点,这个我们就不用多讲 。我不会因为过去5年发生在我身上特殊的事,我就变的更加激进,或变得更加胆小;我的信念几十年来永远没有变过。”
郭飞雄原名杨茂东,因为协助广东番禺区太石村村民维权;声援维权律师高智晟。当局以“非法经营罪”判他5年刑期。
关心郭飞雄的维权人士唐律师认为,名义上获得自由,实质不一定自由。
唐律师:“毕竟他是一个曾经为了他人的权利,奋力去争取过的人。可能一些不希望他发挥作用的人,或者是不希望他有影响的人,还会采取一些不光彩的手段,影响他的生活、他的工作。但是这样的事情终归是见不了阳光的。”
新唐人记者 梁欣 萧宇 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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