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智辉涉贪 更二审判14年

【新唐人2011年9月1日讯】(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1日电)前立委何智辉被控于新竹科学园区铜锣基地发放农林公司奖励金涉贪,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今天以贪污治罪条例中的藉势借端勒索财物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4年、褫夺公权8年。

农林公司负责人熊名武则遭判有期徒刑11年、褫夺公权5年,熊的特助温世才遭判有期徒刑7年、褫夺公权4年。全案可上诉。

何智辉在本案更一审时,一度因行贿承审法官获判无罪,何行贿司法官案爆发后,何在检调搜索拘提当天跳窗逃逸,潜逃出境,遭检方通缉,期限至民国124年5月15日。

法院判决指出,何智辉被控于82年担任苗栗县长期间,及88年担任立委期间,涉及久俊工程开发、关说铜锣征地发放农林公司奖励金贪污案、新竹企银三义分行、国华人寿违法超贷等案,遭控贪污、背信。

法院一审时,判处何智辉有期徒刑19年,高院二审时,何智辉遭判15年,其中3个背信罪各判处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背信部分因属二审定谳,何智辉已缴交罚金执行完毕,但为农林公司向科管局关说,发放奖励金遭控贪污部分,何智辉提起上诉后,最高法院发回更审。

何智辉更一审时因行贿法官获判无罪,案件又遭最高法院发回更审。

高院更二审审理,维持一审认定,认为何智辉与熊名武共同逼勒侵占财物达新台币2亿多元,何分得1亿3000万元、熊分得8000多万元,审酌熊事后饰辩卸责,何也逾越法律分际,为牟己私利,逼勒科管局交付财物,恶性重大,因而判何14年徒刑、判处熊11年徒刑,并连带追缴2亿2354万余元。

更二审合议庭另审酌温世才因支领农林公司薪资,犯罪目的为保住工作,且未将侵占所得用于私用,将他从一审的11年徒刑改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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