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案更审判决 府:尊重司法

【新唐人2011年8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李淑华台北26日电)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今天宣判,前总统陈水扁被控国务机要费案贪污部分改判无罪。总统府对此表示,尊重司法

前总统陈水扁涉国务费、南港展览馆、洗钱等案,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宣判。扁被控国务费案贪污部分改判无罪,其他部分判应执行刑2年8月。

对于此判决结果,总统府发言人范姜泰基表示,“尊重司法”。

此外,总统马英九竞选连任办公室“台湾加油赞”发言人李佳霏、国民党发言人赖素如也表示,“尊重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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