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8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思瑞台南24日电)法务部调查局台南市调查处今天宣布查获1起制卖假酒案,不肖业者取得国外红酒品牌代理权后,委托国内酒厂私制劣酒混充,初估经卖场已卖出逾10万瓶,检调仍持续追查中。
台南市调处指出,约半年前接获消费者检举,有不肖商人以合法掩护非法,利用取得国际知名红葡萄酒品牌在台销售的机会,在国内私自产制伪标私、劣酒,并透过知名通路商销售,于是组成专案小组监控追查。
调查人员指出,板桥地检署检察官陈丰年指挥专案小组,昨天在新北市的大富涞国际公司及接受委托制酒的中台制酒科技公司,查获大批伪标私、劣酒。中台制酒公司的厂长黄姓男子被带回侦讯,大富涞公司负责人尚未到案。
台南市调处指出,大富涞公司曾于民国96年从澳洲进口1批知名品牌红酒,之后就在台湾私自生产该品牌的包装及标签,并委托中台制酒科技公司,以葡萄浓缩原汁及多项化学添加物调制假红酒,经知名连锁卖场销售,每瓶0.75公升售价约新台币200元,实际成本约仅数十元。
调查人员指出,业者从98年3月至今,光透过卖场通路就卖出超过10万瓶,不法获利2700多万元,不计其数的消费者受害,正扩大追查是否还有其他销售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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