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电话确认 10月上路

【新唐人2011年8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17日电)金管会表示,民众在银行买投资型保单或外币保单,若趸缴保费超过新台币百万元、年保费超过30万元以及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超过70岁者,保险公司要电话再确认,预计10月1日施行。

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表示,鉴于民国99年,保险公司透过银行通路销售保险,保费收入占所有通路的65%,为保险的重要行销通路。并且考量投资型保单保户要自行选择投资标的以及承担投资风险,较一般传统保险商品复杂,易衍生招揽纠纷。另外外币收付的非投资型人身保险商品,涉及汇率风险。

金管会增订“银行、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或保险经纪人办理保险业务应注意事项”第11点之2规定,只要符合3项条件的投资型保单及外币保单,保险公司必须在契撤期满前3天对要保人电话再确认,包含招揽人员是否具有资格、是否了解所投保的商品,以及是否了解保单的风险。

而这3项条件为,趸缴保费达新台币100万元以上、分期缴年缴保费超过30万元,以及被保险人投保时年纪70岁以上。

金管会表示,若不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保单,保险公司也要抽样电话确认,电访的比例不可低于10%;另外,若电话联系3次以上,但未联络上保户,或者遭到拒访者,保险公司也有义务补寄挂号提醒相关风险,并且提醒保户有行使契撤权的权益。

此外,保险公司电话访问后,经保户的同意应该将访问过程录音并且保留录音档,保留时间不得低于2年,若有争议以及诉讼的话,保户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录音档,保险公司不可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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