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核四停工论 原能会澄清

【新唐人2011年8月3日讯】(中央社记者吴佳颖台北3日电)7月29日召开的核能四厂安全监督委员会议中,提及“核四停工”相关看法引起讨论;原能会表示,“停工”并不代表原能会决定,是为监督核四建厂品质的讨论。

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7月29日召开“第四届核能四厂安全监督委员会第5次会议”。会议中,核四安全监督委员林宗尧归纳委员任上的观察提出10点建议,提及核四工程因采非统包方式,且历经停建续建风波,导致台电公司与承包商间的商务纠纷或厂商解约、倒闭等问题,工序紊乱、施工难度和工程品质引发疑虑。

原能会昨天表示,讨论中也谈到核四施工工地管理不良与台电公司内部品管制度缺失,使得施工过程中被原能会开立违规和罚锾案件层出不穷,近两年来虽有改善,但因仍存在基本结构性问题,使工期一再延宕,工程品质和试运转测试品质仍堪虑,才在会议中引发核四工程是否“停工”的热烈讨论。

原能会说,这项讨论是为了严格监督核四建厂品质,探讨如何将现阶段台电公司龙门电厂兴建、测试拉回正轨,以更加确保未来龙门电厂的施工、测试品质与安全运转。至于会中提及“停工”的相关看法,并不代表原能会的决定。

原能会解释,由于全面“停工”是针对情节重大会危害公众健康与安全或环境生态,且未于限期内改善所采取的管制处分,因影响颇钜,须经管制单位的法定程序。

原能会表示,万一经决定停工处分,也是纯粹从安全考量,可在原因消失后或限期改善之后,再由管制机关作出准予再继续施工的决定,因此“停工”和“停建”完全不同,不能混为一谈。

原能会也说,一向重视监督委员的建议,原能会将于最短时间一面密集咨询相关委员意见,一面汇整管制发现与研判,如果确有明显缺失而台电公司未能于限期内改善,不排除要求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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