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难家属 律师均受制 引各界不满

【新唐人2011年7月29日讯】(新唐人记者代静、易如采访报导)继7月23号温州动车追尾撞车恶性事故后,据网友通告,部分伤亡旅客及家属有可能向温州律师寻求法律帮助,7月27号,温州市司法局通告全体温州律师,以维稳为第一需要,不得擅自接受代理温州动车追尾事故赔偿案。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不满,各界律师纷纷声援。

记者连线温州地区律师,他们均表示收到了温州司法局的手机短信,网络上也有司法局的公告,声明温州动车追尾事故属于重大敏感案件,律师不能自主接受委托代理赔偿案,需要向温州市司法局报请批准。

温州黄姓律师向记者谈到:“因为这个东西影响面太大,请律师这东西,以前有规定:重大影响案件要经过司法局先审批一下,毕竟现在是‘和谐社会’嘛。”

另一位温州律师,则表示温州司法局在遇难家属最需要律师的时候,向当地律师发出这样的限制代理公告,难以理解。他说:“我是手机上收到的,因为通知我们。如果有人咨询的话,要上报,就这个意思吧。还有维稳啊什么东西,怎么的。这个要做好善后工作的稳定。按照正常程序,这些(赔偿过程)是需要我们的。(接到这样的通告)作为正常人心里肯定是不舒服,如果他们上面领导,司法局如果不同意的话怎么样,这个也要看情况,到时候。”

这位温州律师并没有完全排除,将来可能抗命司法局,代理赔偿案。但该律师同时表示,希望大家能理解律师的处境, 他说律师是一个受司法局制约的职业,每年的营业执照要注册,律师的生存权完全掌握在当地司法局手中。律师基本无法冒着丢饭碗的威胁来代理。但他希望全国其他地区的律师北京都来关注并代理赔偿案。

北京刘姓律师向本台记者表示:“我现在不便接受采访,我不知道,因为我一采访我一说,到时一报导出来就会麻烦了。”

另一北京熊姓律师说:“请律师应该是合理合法的,因为这个律师他有提供反督这种权利的,是受法律的保护的,是正常职业,比如被伤害当事人来到律师所咨询找律师来代理,按说的话是正常的法律服务代理,应该受法律保护的。当事人如受伤了、遇害了应该有权利聘请律师的提供法律服务,这是受律师法保护的。我只能委婉的说,按法律规定,按照律师法的规定,他们是有权聘请律师的。”

谈到当地律师受司法局压力,不能接受动车受难者家属委托的案子时,熊律师表示:这是不符合律师法的精神的,律师法里有为当事人维权,这是律师的正常义务范围。同时它也损害了两方面的权利:损害了律师正常的职业的权利;同时也不利于当事人维权,也损害了当事人聘请律师的权利。

他还表示,“对此也不敢多说,因为涉及到政府的行为、政府的特殊考虑,只能按照法律简单说说此事,就这么个意思。”

还有北京部分律师也已发表公开信要求政府让民众知道真相。

受难者家属金显乃就政府当局在遇难家属最需要律师援助的时候,不让请律师,向记者表示“想不通”。 “不让家属请律师我实在想不通,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不是给几个钱就完事了。我们是农村人不会说什么,想请律师帮助我们,而官方说给你们补偿费就完事了,事故就算了结了,死者扔下的孩子谁来抚养?”

就目前当局说要赔偿五十万,作为受难者家属金显乃最后表示:我有三个要求:第一公开事故的原因;第二赔偿不到位;第三救护不到位。我们呼吁善良的律师法官来帮助我们,为这些受难者,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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