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点告侵权 宏达电初判首胜

【新唐人2011年7月29日讯】(中央社台北29日电)根据彭博社报导,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法官表示,亚洲第2大智慧型手机制造商宏达电未侵犯闪点科技(FlashPoint Technology Inc.)拥有的数位影像专利。

ITC法官路克恩(Paul Luckern)昨在官网发布公告表示,未上市的专利授权公司闪点科技无法证明宏达电侵犯其应用于行动电话影像装置的专利。

乐金电子(LG Electronics)、诺基亚(Nokia)、行动研究公司(Research In Motion Ltd.)等一并被告的公司,在法官判决前与闪点科技达成和解。

根据诉状,本官司争议焦点在数位相机操作方式,包括对焦和闪光设定,以及根据持相机的方式自动旋转影像。

闪点科技表示,已开发自有相机数位操作系统,于2007年停止研发,转而聚焦在专利授权。闪点科技创办人包括前苹果(Apple)影像事业部门员工。

路克恩的裁决仍需经ITC的6名委员全体复审通过,ITC有权禁止侵犯美国专利的产品输美。

根据诉状,授权闪点科技专利的公司,包括伊斯曼柯达(Eastman Kodak)、三星电子(Samsung Electronics)、惠普(Hewlett-Packard)、尼康(Nikon Corp.)和苹果。(译者:中央社刘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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