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7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27日电)公平会今天通过,统一佳佳公司(伊士邦健身俱乐部)在网页及文宣广告刊载“2个月活力会籍新年价2011元”,未揭露限制条件,服务内容引人误会,处新台币10万元罚锾。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统一佳佳股份有限公司在网页及文宣广告刊载“2个月活力会籍新年价2011元”,因为没有具体载明限制条件,让消费者以为以2011元就可以取得2个月的活力会籍。
公平会指出,实际上此活动的基本限制是需购买“一年会籍”之后,才能够以2011元购买2个月的会籍。
公平会表示,虽然广告并载“本活动内容与说明以本公司各馆与网站说明为准”,但其刊载的内容表现方式、位置和强度与优惠的内容有明显差异,让消费大众难以辨别,不完整广告招徕消费者前往,增加交易机会,且各馆现场也未揭示相关限制条件,即使消费者亲赴现场也无法详细知悉。
公平会指出,统一佳佳是广告主,应负真实表示的责任,假使消费版本众多,消费者阅读广告更难以得知众多限制,更应该揭露清楚适用标准范围,让消费者依照消费习惯,预期是否适用,因此罚统一佳佳公司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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