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7月26日讯】(中央社台北26日电)中国大陆近30年来有4000多名官员卷款潜逃,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指出,这些外逃官员总共带走500多亿美元(约新台币1.4兆元)。
人民日报海外版报导,80年代末开始,许多官员因经济犯罪,卷款潜逃一去不回,“聚敛财产—海外安家—资产转移—择机出逃—滞留不归”,是大陆贪官外逃的固定模式。
中国社科院“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的资料显示,中国大陆目前有4000多名官员潜逃海外,中共中纪委统计,这4000多名官员带走资金达500多亿美元。
过去潜逃官员层级较低,近年却有逐渐向高层蔓延的趋势,厅处级主管增多。如大陆前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高严,前海南省财税厅厅长刘桂苏等人。
另外,逃走官员中,多数出身金融体系、国有企业,尤其是大、中型国有企业的负责人,这些人占出逃官员人数7成以上。
报导指出,“大尾”贪官外逃的目标多数集中于美国、澳洲、加拿大等国家,以及中美洲一些国家和太平洋岛国。某些特定地区聚集众多外逃贪官,形成具有中国大陆特色的“贪官一条街”、“腐败子女村”。
比较“小号”的贪官则逃去周边国家,如泰国、越南、缅甸、菲律宾、蒙古和俄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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