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7月26日讯】事故频发,多事之秋。
据媒体报导,7月23日晚,浙江省温州市境内发生动车追尾脱轨坠桥特大事故,截止目前已造成35人遇难、210人受伤。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称,“初步了解,事故原因是雷击造成设备故障导致的。”但据称,上海铁路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局长等三名官员已被免职。
列车追尾事故,是否又是雷击天灾惹祸,目下还不好说。媒体上不断追问的一个问题是,动车都有据称是非常先进的防追尾系统,为何还是发生追尾事故呢?不可否认,事故存有“人祸”之质疑很尖锐。对此,姑且等权威调查后再作讨论。
几十条鲜活的生命转瞬即逝,令人悲痛。于此,让我们为逝者致哀,为生者祝福。
令人深感焦虑和难以释怀的是,最近以来各种事故频频发生。除此次动车追尾外,此前京沪高铁也曾接二连三出现“趴窝”事故,引发公众对高铁安全的忧虑。而不断发生的特大事故尤令人震惊和后怕,如7月22日凌晨,京珠高速河南信阳一大客车起火燃烧,活活烧死41人!又如广西合山煤业八矿“7?2”透水溃浆、贵州平塘县牛棚煤矿“7?2”透水、山东枣庄市防备煤矿“7?6”火灾,等等。据悉,不包括列车追尾事故,仅7月份全国就发生重特大事故7起,共致136人死亡和下落不明。真是触目惊心!此外桥梁坍塌事故也是此起彼伏(如铁江三桥、武夷山公馆大桥等),还有塌楼、地陷等等。接二连三的公共安全事故,发生之频繁、后果之严重,不仅直接造成了重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尤为重要的是进一步加剧了人们对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的深度焦虑和不安。
此情此境,让人情何以堪?
其实安全问题,讲到底是人的问题、责任意识的问题、制度监督的问题、法律执行的问题。
对于生产安全、公共安全,口头上谁也不会说不重视,甚至“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口号也喊得山响,但内心的责任意识是否也是如此难说,而实际执行起来又可能是另一回事,揆诸于惨淡的现状,正好暴露了一些领导干部在安全问题上的“表里不一”、“阳奉阴违”。认识不到位,责任制便难以落实,对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的投入也便不足,由此导致一系列的安全隐患和潜在威胁。
相较于认识和责任意识,更严重的或许还是监督、执行的不到位甚至形同虚设,与此同时事后的问责、追究或失之于软,轻描淡写,不了了之,甚至由于利益的纠葛或吏治腐败而使所谓问责名存实亡。比如钱江三桥,该桥的毛病有关部门早已心知肚明,但不知是心存侥幸还是因为其他什么,对大桥质量、安全隐患的问题始终讳莫如深、隐而不发,直到塌桥悲剧发生。你说这是什么问题?除了责任意识、监督制度、吏治腐败等问题外,恐怕某些人的良心也大大的坏了。
在某种意义上,安全问题本质上也可说人的问题。因为任何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监督措施等,都依靠具体的人去执行。徒法不足以自行。因而,任何的安全措施、责任、问责,最终也须落实到人。不落实到人的责任制和问责追究,都难免有隔靴搔痒之嫌疑。
当然显而易见的是,公共安全隐患乃至安全事故频发,又跟权力重政治不重科学有莫大关系,比如一味追求短平快的政绩,献媚政治而不顾科学而赶工搞献礼工程,又如官员说要有光就有光,等等。不仅埋下了安全隐患,其实也是变相抹黑政治文明。
公共安全是人们的最基本需求。如果人们对最基本的安全需求也焦虑不安,那么幸福、尊严便无从谈起!因而,对于公共安全问题也要有“顶层设计”的全局思维和做法。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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