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贤哲涉共谍 判无期徒刑

【新唐人2011年7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25日电)国防部今天表示,高等军事法院上午对前陆军司令部少将罗贤哲违反效忠国家职责等案宣判,因罗贤哲在侦查及审判中自白,依法减轻其刑后,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国防部上午发布新闻稿表示,国防部高等军事法院上午10时对罗贤哲违反效忠国家职责等案宣判,合议庭认为罗贤哲于任职期间,为中共从事间谍活动的行为,已构成陆海空军刑法第17条第1项第2款“为敌人从事间谍活动”罪,该罪法定刑为死刑或无期徒刑。

国防部说,罗贤哲在侦查及审判中自白,依法减轻其刑后,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国防部指出,罗贤哲先后5次交付资料给中共人员并收受贿赂的行为,均构成贪污治罪条例第4条第1项第5款“公务员对于违背职务之行为,收受贿赂”等5罪,各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合并“为敌人从事间谍活动”罪,定应执行刑为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国防部说,该案依法为职权上诉案件,近日将移送国防部最高军事法院审理;被告及军事检察官如不服判决,也可于收受判决后10天内,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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