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五华公安栽赃错判 刘富被有罪求告无门

【新唐人2011年7月9日讯】 五华公安分局办案警察伙同嫌疑人刘富真名为刘强贩毒盗窃一案,四川大学生刘富被有罪“求告无门”

2011年6月30日五华公安分局执法人员在信访办门口当众对刘富的母亲说:“公安将你儿刘富错误列为违法犯罪人员,你去告吧,你告到联合国也不管求用,整你儿,害你儿你能怎样?你刘富的个人信息资料更不更改又怎样?你刘富没有资格找我五华公安分局给你更改个人信息,就算五华公安分局伙同刘强贩毒,你刘富能把我们怎样?”

2007年7月18日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栽赃陷害刘富定性成为犯罪嫌疑人贩毒和盗窃,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公安提供的资料对刘富有罪的判决,而且还在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公安网络上通辑刘富,因此刘多次被抓。

五华公安分局提供黑材料,于2007年12月12日对刘富有罪的判决,刘为五华公安分局背了多年的黑锅,刘的母亲多次找五华公安分局信访、纪检、法制办论理索赔更改网络信息,将刘富的信息资料更改为真名刘强两个罪,一是贩毒罪,二是盗窃罪。

五华公安分局压制刘的母亲,不许提毒品之事,继续袒护刘强逍遥法外,却让刘富为五华公安分局背负罪犯内幕是:

五华公安分局的王某、赵某、郑某、施某、段某利用国家授予的特权,强制驱赶刘富的母亲出信访论理,行为粗暴,态度恶劣,以照像的手段威胁刘的母亲,强制堵堵他母亲的口,不许提海络因毒品之事,还说:“造成什么后果,由刘富的母亲自己负责”。

五华公安分局于2010年12月27日以网络信息威胁刘富“如果你母亲再提毒品,要她回不了四川老家。”

刘富呼吁社会各界给其帮助,为他沉冤洗雪,将违法办案人员绳之与法,将他在网络上被犯罪的个人信息资料更改为真正的罪犯刘强,并对刘强进行通辑惩处。刘富还只是一个仅20岁的大学生,请给他一条活路吧!
  
五华公安分局纪委王伟,电话:15812006448

中国云南昆明市公安局纪委电话:0871—301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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