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新法律:移民部长可取消难民永居权

【新唐人2011年7月6日讯】澳大利亚国会参议院近期通过了一项与难民相关的新法律,使移民部长具有取消难民永居权的权利 。

圣诞岛和纽省维拉伍德移民拘留中心今年初时曾发生暴动,造成国家财产包括拘留中心设施和建筑的毁坏,澳洲国会因此在5月通过了上述立法。

在参院辩论时,绿党参议员汉森-杨批评了这项立法,称这是一项 “骇人听闻的立法”。

汉森-杨说这项修正案剥夺了法庭审理的权利,把决定权交给了移民部长一人。她在参议院发表讲话时说:“当我们开始玩弄我们的法律,认为一位部长应该高于我们的法庭时,我们已经出了问题了。” 她强调,那些已经犯罪的难民应该可以感受到法律的震慑力。

她说,“政府必须认真考虑一个问题,在削弱我们的基本法律制度,司法公正,民主法制体系的原则以及我们的国际义务方面他们还要走多远。”

新唐人记者黎澳澳大利亚悉尼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