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07月04日讯】新财政年首日,澳洲联邦警察证实,澳洲两家印钞公司及其6名前高管人员因涉嫌海外贿赂而面临法律指控,这是澳洲1999年颁布境外贿赂法以来的首起境外贿赂罪行,也引发了敦促政府修订强化有关立法和执行的呼声。
7月1日,在历经26个月的调查后,Securency公司和澳洲印钞公司(NPA)被指控涉嫌贿赂亚洲官员,以确保签订货币印刷合同。6名涉嫌人员年龄在50至66岁之间,包括两家公司的前任执行董事科尔蒂斯(Myles Curtis)和雷肯比(John Leckenby),两家公司的财务总监安德森(Mitchell Anderson )和哈钦森(Peter Hutchinson),以及两名销售经理。受贿国涉及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越南。
警方的调查始于2009年时代报的一篇曝光Securency向中间人行贿的报导。调查结果证实,在1999到2005年期间,Securency和澳洲印钞公司的高管人员为赢得印钞合同,利用国际销售代理商贿赂国外的公职人员,行贿金额高达1千万澳元。
目前这6名人员已被保释,如指控罪名成立,将面临10年监禁。而在同一天,马来西亚中央银行的两名助理行长也被指控收受澳洲印钞公司的贿赂而被逮捕。其中一人因在2004年底和2005年初接受回扣面临最高20年的监禁。
据悉,Securency公司部分隶属于澳大利亚储备银行,公司为超过30个国家印刷由聚合材料制作的钞票,澳洲印钞公司完全隶属于澳大利亚储备银行,是负责经营印刷澳大利亚钞票的印刷厂。
指控公布后,澳洲央行行长史蒂文斯(Glenn Stevens)说:“事件发生时,公司的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没有能够防止或查明这种行为,对此,澳大利亚储备银行感到非常懊悔。”他说,自从丑闻出现以后,储行对两个公司的董事会进行了一些改动。所有遭到指控的人都被解雇,并停止了两公司销售代理商的使用。
该指控是澳洲境外贿赂法实施12年以来的首个案例,澳洲联邦警察已经向澳洲外交部和贸易部提出建议,要求其履行好职责,确保澳洲公民和公司不要在海外施行贿赂,同时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境外贿赂法规及其实施。
联邦警察在星期日时代报上发表声明称:“鉴于对境外贿赂的数起调查结果,联邦警察已和律法部开展了沟通,建议加强现行立法。”此外,“联邦警署还将与外交部包括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以及律法部保持密切联系,确保所有的机构都有最新的信息以通报其运作情况,并确保有一个统一和一致的方法来处理这些问题。”
1999年,澳洲和数十个国家签署了反贿赂国际公约,明确任何个人和公司为获得商业利益而向境外政府官员行贿的行为是违法的。但在执行层面,澳洲却做得不尽如人意,直到周五的这项指控之前,澳洲竟然没有追查过一例境外贿赂。早在数年前,国际贿赂监督机构,世界经合组织(OECD)就批评澳洲对国际贿赂罪行的监管处罚力度不足,对追查的诚意和能力提出质疑,并希望能有所改善。
悉尼大学贿赂专家柴金(David Chaikin)表示,此次指控向国际社会传达的信息是“澳洲终于一起行动起来了”,同时也是澳洲第一次动用联邦警察调查境外贿赂,这是一个很好的举措。
柴金指出,贿赂对经济发展、国家治理和人权都有着毁灭性的影响,澳洲很多公司在世界上贪污最严重的国家都有业务,但至今还没有对澳洲跨国公司的海外贿赂进行有效调查。他警告说,还需要对境外贿赂开展更多调查,这样才能对公司的海外贿赂行为起到威慑作用。
目前,对案件的调查仍在进行中。这两家公司从1999年到2009年在亚洲和非洲的行贿行为涉嫌金额可能高达2,500万澳元。邦警察局长麦克德维特(Chris McDevitt)对媒体称:“这给澳洲公司传达了一个明晰的信息”,不要进行海外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