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7月3日讯】 官员,也被称为干部。改革前干部由五部分人组成:党政干部;军队干部;社会团体和群众团体干部;事业单位干部;企业单位干部。改革以后,这支队伍逐渐发生变化。但变化速度和其他阶层相比,显得缓慢得多。
在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的交织,群众中常有怨言。“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骂谁的娘?骂官员的娘。再加上愈演愈烈的官场腐败,群众骂官的就更多了。因为官员是国家的管理者,承担着重大的社会责任。一个人一旦走上了领导岗位,他就成了公众人物,他就要受到广泛的批评和指摘。在社会转轨时期,社会矛盾较多,人们的意见也不一致,官员受批评指摘就会更多一些。所以说,官员阶层是当今挨骂最多的阶层。
如果有人愿意排“世界之最”的话,中国官员的数量恐怕会列入“世界之最”的。有人说,在北京西单十字路口,每一瞬间就有三四个地、师级干部、十几个县、团级干部通过。这并不言过其实。
实行改革开放以后,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中国进行了五次机构改革。每一次都有精简机构、压缩冗员的目的,但是,事与愿违,机构越改越臃肿,冗员越压越膨胀。形成了膨胀——压缩——再膨胀的螺旋式扩张。在这螺旋式扩张的链条中,后一次扩张比前一次扩张数量更大,势头更猛;后一次压缩比前一次压缩更为困难,更为无力。
从《近30年来党政机关人数的变化情况》一表列出的党政系统干部人数变化的趋势来看,其膨胀呈加速之势:1966年到1979年13年间增长46.4%,平均每年增长2.98%;1979年到1989,10年间增长86.1%,平均每年增长6.41%;1989年到 2000年11年间增长了95.3%,平均每年增长7.60%.据国家统计局数字,2008年年底,党政机关工作人员1249.7万人(其中,中国共产党机关56.4万人,国家机构1193.3万人)。另外还有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9.3万人,群众团体23万人。
每次改革后,政府机构和人员能够很快回弹,主要是行政机关内部人控制的问题,机构设置与职能变更,行政人员有很大的权力,行政机关自己就可以确定,而不需要立法机关的约束,没有外部的约束力量。
1998年那次国家机构改革是力度最大的一次,当时宣称,中央各部委办直属局的公务员从1997年的3.4万人减少到1.7万人,国务院编制人员减少了47.5%.2003年年底,中国公务员总数为653.6万人。实际上,1998年那次改革,把中央部门的一些工作机构由行政编制改为事业编制,如各部委的信息中心、研究中心等,本来是为领导决策服务的机构,多年来一直是行政编制,从1993年以后逐渐划为事业编制。所以,在国家党政机关里,除了653.6万公务员以外,还有400多万从事党政工作的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他们照样吃“皇粮”,是“准公务员”。1998年那次说是精简了多少人,但从财政上看,行政开支并没有随人员的减少而减少,反而比原来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除了与党政机关的工作相关的事业单位以外,中国还有大量的事业单位,职工人数2871万人。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共4000万人,这些人需要财政供养。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按美国联邦和地方政府的标准计算,我国“吃皇粮”的人数达7000万人,18个老百姓供养一个官员。
上述数字还不是中国干部人数的全部。财政分灶吃饭以后,地方有了经济自主权,他们就用自有资金开支干部,称为“自定编制”或“自费干部”,这些干部不在上述统计数字之内。在统计数字之外还有“借调干部”。他们是从企业借到机关工作的,由企业开工资、在机关从事干部的工作。2005年9月,我到甘肃通渭县采访得知,这个县的义岗镇,总共有人口2100人,除了有镇干部82人,另有临时工勤人员7人和治安联防队员3名,这 10人不在编制之内,但还需要镇财政掏钱开工资。现在这个镇的工作人员相当于人民公社时期的3·5倍。
值得注意的是,在干部队伍的扩张中,领导干部的增长速度,超过了一般干部的增长速度。1996年我到湖南省采访得知,94万人的安化县有地市级干部3人,县、团级干部100多人,科、局级干部1500多人,一般干部500多人。当地一位政协委员在我主持的座谈会上说:“干部队伍像一盘军棋,除了挖地雷的几个工兵外,全是当官的。”有些单位领导人过多,常为排位子、分物资、坐车子、住房子闹矛盾。一把手为排列副职的先后顺序大伤脑筋,只好列名单时把老张排在前,开会时让老李坐在前,作报告时让老王讲在前。
上述领导干部的数字还不包括“相当于×级干部”和“享受×级干部待遇”的人数。如果包括这些人,则两倍于现职领导干部的人数。
官员太多的直接原因是机构的裂变。机构多了,官员自然就多了。而机构裂变的原因之一又是官员太多,“因神设庙”的情况是比较普遍的。官员太多和机构裂变互为因果。
多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机关中,要求提高机构的级别成了不可阻挡的潮流。股级升为科级,科级升为副处级,处级升为副厅级……机构一升格,该机构的领导干部的工资、级别以及各种待遇也随之水涨船高。由于要求机构升格的势头很猛、编制管理部门处于“众人推门一人顶”的被动地位。1998年那次机构改革中,一批原来是副部级的机构升格为正部级。各省也将这类机构由副厅级升为正厅级。
机构重叠,职能相似,同类的工作分几个部门管,有名有利的工作都说是属自己的管辖范围,费力不讨好的工作都推给别的部门。有些县里,管农业的有农经委、农业局、农业区划办、农村能源办、多种经营办、棉花办、烟叶办多家职能交叉的机构。县农业局内设机构又和其他部门内设机构重叠。例如,农业局有多种经营股,县政府又设有多种经营办公室,这些职能相同的部门经常扯皮,因部门间的矛盾常在工作中“使绊子”“设卡子”,我干不了,也不让你干好。基层单位面对多家意见不一致的“婆婆”左右为难,叫苦不迭。
为了解决职能相似、级别相同的部门之间的扯皮问题,又不得不在这些部门之上再设一个协调机构,进一步使官员增多。
机构多、官员多,为基层增加了很多麻烦。办一件事跑几十个部门、盖几十个图章成了常规。再加上机构之间的扯皮、推诿,很多事情难以办成。高一级的首长为了办成一件事,不得不摆脱常规工作程序,亲自“拍板定案”。既然有首长“亲自拍板”这条路子,基层单位就千方百计地找关系、走后门,直接请首长“批示”。这样,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事情越难办就越找关系;越找关系工作程序就越混乱,事情就越难办。
既然直接找首长成了办成事情的有效途径,那么,和首长有特殊关系的人就可以派上特殊的用场了。于是,一些跟班、司机、秘书、子弟、情人被推上了领导位置。官员多了,是否比过去清闲了?不见得。官员一多,他们相互之间“制造”了很多工作。在一件事由一个部门干的时候,就不必下文件、开会。现在一件事情由若干个单位干,相互之间的文件就多了起来,会议也就多了。据某市不完全统计,仅1997年1月至6月,召开的有市级领导参加的会议达400多次,出席会议的领导干部达1000多人次。20个部委和临时机构印发的内刊、简报、信息资料总计超过100种,最多的部门达6种。某省抽样调查表明,省地县领导干部,每年有三分之一时间“泡”在会海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每天收到的文件资料不下10万字。一个单位的副职越多,这个单位的职能就越分散,每一个副职都不能做主。于是,上级开会要决定事情就得指名第一把手参加。但是,第一把手没有“分身法”,他只好多设副职,代他去开会。参加会议的人做不了主,回来后还要开会传达、研究,再向上级打报告。
每一种机构都应当是为了完成一种社会职能而设立的,它的人员应当为这一社会职能而工作。但是,人员太多,就需要一批人为机构本身自我服务,这批人并不是为社会职能而工作的。据估计,各机关自我服务的人员占三分之一以上。90年代以来,有些事业单位还要自己赚钱养自己,一些单位有三部分人:一是执行这个单位所承担的社会职能的人;二是后勤保障人员;三是经营人员,靠他们赚钱养活前两部分人。由于赚钱最重要,经营人员的队伍很庞大,真正承担社会职能的人不到三分之一。
机构重叠、文牍如山,基层情况经过层层筛选、加工以后,传到上层后大部分失真或过时。于是一些有事业心的领导人就深入基层、直接调查研究,检查工作。但是,省里干部下去,地市干部陪同,到了县里,县级干部也跟着陪同,到了乡镇,上头来的人已经阵容很庞大了。一个干部下去,像滚雪球一样,陪同的人越来越多,他被陪同的人包围起来了,哪里能接触群众?上面的部门多,今天来这个,明天来那个,都得陪同,都得汇报,都得盛情接待,闹得基层叫苦不迭。
廉价政府何处觅?
100多年以前,马克思在热情地讴歌巴黎公社时,兴奋地称赞公社真正地建立了“廉价政府”,减轻了人民的负担。现在,由于机构的裂变和冗员过多,政府越来越“昂贵”了。
财政供养人员过多,公务消费支出过大,购买和维修汽车、买手机等等的支出越来越庞大,国家行政管理费连年大幅度增加,维持行政运转的成本越来越高。
1993年以前,财政收入中包括债务收入。从2000年起,财政支出中包括国内外债务利息支出,如果在15886.50亿中扣除累计内外债的利息,则行政管理费的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在12.5%左右。
行政管理费用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逐年增加,行政管理费用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也逐年增加。有专家指出,中国各类管理机关自身开支占年度财政支出至少要在30%以上。
上述数字不是行政管理费的全部,仅靠这部分行政管理费是远远不够的。各级政权还得搞各种名目的“创收”。什么叫“创收”?就是利用行政权力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这“三乱”已经成为一大社会公害。国家曾三令五申,采取种种措施治理“三乱”,但越治越严重。2003年以后,国家实行了“费改税”,提高税收,取消收费。其实,“三乱”是官员太多的必然结果,治标不治本自然收不到效果。
人员增多以后,不仅仅是行政经费的增加。办公用房、汽车增加的速度也是惊人的。办公楼建设不是出自行政管理费,汽车也有一部分不是出自行政管理费。北方某大城市文革前党政机关只有一栋楼房,现在市委、市政府、人大常委、政协都分别盖起了很有气派的大楼。现在办公用房的面积比20年前增加了十多倍,但还嫌不够用,不少处室花高价在外边租房办公。
前财政部长刘仲藜曾说过,令他头疼的事情有三件:人、车、会。官太多,会太多。车,主要是轿车。中央国家机关主管公务小汽车的部门明文规定:正部级和常务副部级配专车,其余副部级干部一律实行保证用车。所谓保证用车就是不设专车,只要用车,机关公共车队必须派车。实际上,北京的局级干部、地方的科级干部都有专车。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就有一个统计数字:当时有350万辆公务用车,每年耗费3000亿人民币,这些公车消耗远远高于国家财政对国防、科研、农业、公共卫生、教育等方面的投入,也足以再建三个三峡工程。所以,1996年就提出了公车改革的问题。1998年国家就正式推动公车改革。但是,公车改革喊了10多年,试验了近10多年,没有丝毫进展,到新世纪,公车继续大量增加,2005年我国公车轿车保有量超过了 500万辆,每年为此消耗超5000亿元。这些钱足以解决医疗、教育、低收入保障方面的问题。为什么公车改革推动不了?主要是触动了乘车官员的利益。公车改不动是因为“公权”没有改革。
据公路运输企业财务分析显示,轿车每万公里的运输成本为8215.40元,而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轿车的运输成本为 50361元,相当于运输企业的6.13倍。而运输效率,5辆公车才相当于一辆出租轿车。为什么公车成本这么高?这是因为,公车私用已成为普遍现象。公务轿车只有1/3用于公务,1/3被官员家庭私用,1/3被司机私用。钓鱼打猎,假日郊游,接夫人送孩子、购物访友、应酬私情,都是用公车。公车变成了个人财产,司机变成了官员的家庭服务员。司机是最了解某些官员不法活动的人,虽然是家庭服务员,但不能得罪他,给官员开车得到的好处是不少的。只要不影响自己用车,司机以车谋私,官员是不管的。特别是那些有劣迹的官员,有把柄抓在司机手里,给他开了几年车以后,不得不给司机安排一个满意的肥缺。最新调查表明,官员的司机是中国当代重要的犯罪群体之一,贪官的非法活动常常有他的司机参与。
官员收入的明与暗
官员的工资是有明文规定的。不同的级别有不同的工资。每个级别有一个最低工资,随着任职年限增长而逐步提高,但有一个最高限。
官员的工资有多高?我手边正好有一张跨世纪时期中央直属事业单位不同等级官员工资表:
表中这个工资标准已经过时。进入21世纪以后,干部的工资大幅度提高。2004年北京市的月薪标准是“三五八一”,即科级3000元,处级5000元,局级8000元,省部级10000元。其他不少省也仿照北京的标准。除了工资高而且十分稳定以外,领导干部在很多方面有一般人得不到的好处,如住房、用车、医疗、公务消费等。这些好处一般人用钱也是很难买到的。
不同级别的官员住房标准不同。领导干部比一般干部住得宽敞、舒适得多。
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北京很多单位没有达到这个表中的标准。1998年以后,因要停止福利性分房,各部门加紧“最后的晚餐”,中央及中央直属单位的干部一般都达到了这个标准的上限。省、地、市远远超过了这个标准。有些地级市、县级市为市长们建起了一幢幢的小楼,被群众称为“官街”。改革以前,房子是公有的,按行政级别配给,级别越高,面积越大。轮到工人,只有破旧的小平房。那时也要收房租,但租金很低,连维修费也远远不够。房租低,是因为国家财政给了补贴。住房者以少交房租的方式得到了这一份补贴。例如,住100平方米的家庭本应付1000元房租,实际只付 50元,这就等于得到了950元的收入。行政级别越高的人,得到的房租补贴收入越多。普通工人这方面的收入就很少了。改革前,分房是一种很重要的福利,所以称为“福利性分房”。
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文件)规定,1998年7月30日停止福利性分房,全面实行住宅商品化。各地将公有住宅一次性地卖给住户。卖给住户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格。1998年北京市中心区大约6000多元1平米,卖给住户的价格是1450元,每平米差价4550元。如果住120平米,差价就是54·6万元,比他一辈子的工资收入还要多。在北京以外的城镇,卖房的价格更低,差价更大。1998年7月1日以后,老百姓的住房的确是商品化了,父母把终生的积蓄给子女买房;父母没有能力的,年轻人身负银行巨债,成了“房奴”。买房成了老百姓最沉重的负担。而官员呢?“计划经济的最后晚餐”永远吃不完!
2008年到2009年就在我家附近步行所及的地方,如北京西客站南、广安门外一带,一片又一片的新住宅区拔地而起。有中直机关的,有国务院机关的,这些高档新住宅市场价每平米两万元,而按“经济适用房”的价格(4000多元)卖给公务员。一名局级干部买一套180 平米的房子(本来局级干部的住房标准是120~140平米,现在也放宽了),可以得到近100万元的差价!“经济适用房”是卖给低收入家庭的,要经过严格的审核。没想到,党政官员都取得了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这一情况我写了文章发表后,引起了很强烈的反映。其实,我所看到的,只是很小的一个局部。
在交通方面,北京有些单位的局级干部还有专车。到地方,用专车的干部就更多了。
医疗方面,局以上的官员享受保健,不仅医药费全报销,还有水平较高的医生和好的医疗条件,看病不用像老百姓那样一次又一次地排队。医疗改革后,老百姓中有 49%的人有病不去医院;29%的人应该住院却不住院,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几乎得不到任何医疗保障。而高级干部的医疗条件却在不断提高。卫生部原副部长殷大奎指出:国家投入的卫生费用只为20%的人提供卫生服务,政府投入的医疗费的80%仅为850万党政干部享受,其中,50万人又享受了这些80%中的 50%.也就是说,50万人享受了国家整个医疗费的40%.
此外,中国官员的“职务消费”很高。所谓“职务消费”除了公务用车等以外,主要是指他因公出差、出国或到下面检查工作时的各种待遇。如乘公务舱、住五星级宾馆、吃豪华宴席、公费旅游等。
中国官员的工资也不是他们收入的全部,甚至不是主要部分。他们抽的烟一般是“中华”、“红塔山”、“三五”,他们的工资连抽烟也不够。为公司开业剪彩,为商店题写匾牌,都有数量不小的酬金。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生病住院,都会有人送礼。下面求他办事还会给“活动费”。中国官员的灰色收入是谁也说不清的。发生在哈尔滨的一宗案件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灰色收入”。
1995年12月,原哈尔滨市常务副市长朱胜文被揭露,从他家中搜出钱物共计人民币200多万元。在审查他的时候,他写了一篇《关于我的灰色收入》,声称所有的贵重物品和钱财都是开业典礼、过年过节、各种庆典给的礼金和活动费,他认为这些虽然不是工资之类的正常收入,但也不是违法的,应算灰色收入。朱胜文住过几次医院,其间,很多人看他,有送花篮的,有送水果的,绝大多数是送钱,计有30多万元,朱胜文在被揭发出来以前被认为是一名好干部,被判刑后跳楼自杀还有不少人同情。2001年,安徽省一位新到任的县委书记,因脚扭伤住院几天就收到下面送给他的几十万元现金。他不敢收,也不能退,只好交给县财政。在有些地方,逢年过节,下级要给上级送红包(现在都用卡)。科长给局长送,局长拿出一部分给县委书记送,金字塔的底下层层向上送,在金字塔上面的人,就收到一笔不小的数目。除了下级官员送以外,私营企业主还得送。
在群众心目中,官员是高收入阶层。官员的利益是明显的,在利益差别的推动下,工农群众想挤进干部队伍,一般干部想挤进官员队伍,低级官员又千方百计地向高层次进军。2005年的另一项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7000多名应届大学毕业生中,选择政府机关的占37·6%,排名第一。2005年11月26 日,200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开考。据人事部统计,全国有36·5万人参加这次考试,人数比上一年增加了47%.这次共有 10282个岗位,平均每个岗位有35个人竞争,个别岗位竞争者超过2000人。2009年,公务员招考确认参加笔试的人数为104万人,每一岗位平均报考人数为85人,比例最高的岗位是4080比1.
由于官员收入不透明,使得一些贪官在“灰色”中得到保护,一些清廉的官员也蒙受舆论的压力。所以,实行《财产申报法》已成为各方面的呼声。所有的公职人员必须对其拥有的财产的状况,包括财产的数量、来源、增减等情况向国家监督机关定期作出书面报告。人们称这个法律为“阳光法”,这个法律已在酝酿之中。在这个法律出台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在1988年做出惩治贪污贿赂的补充规定,设立了一个新罪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995年4月30日,国家颁布实施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但是,在登记时,由干部们自己任意填报,所报的收入数仅是他们真正收入的一部分,这种收入申报徒有形式。
改革开放以后废除了干部终身制。但是,级别高的领导干部,职务不终身,待遇却是终身的。国家副部级以上的干部退休了,还继续拥有退休前的汽车、司机,直到逝世。上行下效,到地县级,退下来的主要领导人,继续享受原来的待遇。本书作者2009年到北方某大省一个地级市开会,得知市委“四大班子”(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一把手退休后还有办公室、汽车。他们年纪大了很少出去,司机闲得无聊,老领导过马路理发也急忙出车。
官员选拔的正道与邪道
选官制度为古今中外所重视。古人云:“为治之道,在于用人。用人之道,在于任官。”然而,要正确地“任官”,必须有一个好的选官制度。公元581年,隋文帝杨坚停止了魏晋南北朝时期按门第、血统任官的“九品中正制”,开创了科举制。参加考试的人不需要地方官推荐,自愿报名,优胜劣汰,依据考试成绩高低授予相应的官职。这就使得广大庶族地主、乃至平民知识分子,只要有学问,都有入仕的机会。当然,随着专制社会的腐朽,这种制度的弊端逐渐超过了它的好处,到清末不得不废止。
自废除科举制以来,中国的官员都采用委任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还是沿袭委任制。在委任过程中,党组织起着决定性作用。下级单位的领导班子都是由上级党委任命的。在民主集中制比较健全的时候,在任命下一级领导班子时,一般都由党委集体讨论。在党委讨论前还要进行考察,听取群众的意见。所以,过去这种制度还是选拔了一批优秀干部。
但是,随着民主集中制的削弱,主要领导人的权力失去了制衡,委任制的弊端就显露出来,很多单位是根据第一把手的好恶来选择干部。谁在第一把手心目中印象好,谁就可能被提拔。于是,一些有心计的人千方百计地接近、讨好有干部任免权的领导人,对他唯命是从,吹拍逢迎。有真才实学的正派人不屑这样做。这样,有干部任免权的领导人就会被趋炎附势之徒包围,他所选出的不可能是人才,而只能是奴才。在不少单位,第一把手说一不二,权力没有制衡,将手中的干部任免权力作为谋私的手段。他拿着这种权力待价而沽,谁跑得勤,说得甜,送得多,谁对自己的现在和将来好处更大,就把权授给谁。像拿着一块肥肉招引苍蝇一样,一些想升官且心术不正的人就围着这块肥肉嗡嗡乱转。他们千方计地讨好他,迎合他,费尽心机地投其所好,托关系,走后门,送礼品,为了得到这块肥肉,他们无所不用其极,金钱和色相也成了交换“乌纱帽”的资本。近年来,卖官鬻爵已经不是个别现象。
江西省广丰县原县委书记郑元盛,在任职期间,受贿卖官,得人民币13万元。山西汾西县原县委书记郑泽生等6名县级干部,大肆卖官,还要把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的“乌纱帽”卖给一个有贪污前科的买官者。这两个被揭发者只是显露出选官制度弊端的冰山一角。虽然舆论一再曝光,社会一再谴责,但卖官事件还是层出不穷、愈演愈烈。新华社记者殷学成在他的报道中提供了一个典型案例:江苏省邳州市委书记邢党婴,宿迁市副市长黄登仁,原盐城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长李树春,原淮阴市教委主任陈广礼等四人在担任县委书记职务期间,大肆卖官,获取暴利。他们共为46人提升了职务,为31人调动了工作,从中收取巨额贿赂。“要想富,动干部”,成为一些卖官者的生财之道。他们在担任县委书记期间,干部调动频繁。如邢党婴在1995 年4月一次就变动600名干部,陈广礼在调离涟水前不久,1995年11月和12月,两次突击任免了326名干部。
黑龙江省绥化市前任市委书记赵洪彦在任期间曾卖官,但没有揭露,反而升任省人事厅厅长。接替赵洪彦任绥化市市委书记的马德,在1995年到2002年间,买官卖官,索贿受贿,疯狂敛财折合人民币2385万元,最后认定受贿人民币502万元、美元2.5万元。马德案涉及干部260多人,绥化市县以上干部 50%以上被卷了进来,其中各单位一把手就有50多人。马德被判死缓。马德在受审期间交代曾向原省长(后调国家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行贿10万元,向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长韩桂芝行贿80万元,向省人事厅厅长赵洪彦行贿15万元。事后查明,田凤山除接受马德10万元贿金以外,还大量受贿,他本人承认共收受贿金17笔,共498万元。经审查,韩桂芝从1993年到2003年间,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副书记等职,为多人在晋升职务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700多万元,韩桂芝被判死缓。赵洪彦在任省人事厅厅长期间多次卖官,被判15年有期徒刑。如果不是马德暴露,恐怕田凤山、韩桂芝这样的高官不会落水。
通过卖官方式委任的干部的素质可想而知。殷学成在上述那篇报道中介绍,一个叫袁茂堂的人花6万元从黄登仁手中买到计生委主任一职后,迫不及待地用新得到的权力捞回本钱,他将公章和财务收款收据装进提包内,随身携带,坐收坐支。还私自盖章调入计生委系统40多人。一个叫叶志连的乡党委书记,群众对其生活作风和经济问题反映不断,黄登仁不但不查处反而向上级推荐他当县政协副主席,1993年8月又让其兼任县粮食局长。叶志连担任粮食局长后也大肆卖官,从 1993年到1997年间,在调动提拔干部过程中,先后42次收受粮食系统22人贿赂的16.7万元。
那种一手交钱,一手给官,是卖官鬻爵中最笨拙、最露骨的形式。还有其他多种变相的形式。这些形式虽然变化无穷,微妙无比,但其实质是一样的:买官者通过各种手段给有任命权的人以好处,卖官者以种种正当的名义给买官者以“乌纱帽”。过去,某人升了官,人们认为他能干,对他表示钦佩。现在,有些能力不强、业绩平平的人突然被委以重任,没有人钦佩他,反而怀疑他的人格:“这家伙搞了什么名堂?是怎么捞上这个官儿的?”
在通常情况下,卖官鬻爵不容易被揭露出来,只有当某个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犯罪被处理以后,他们买官鬻爵的事才会暴露于天下。
种种形式的卖官鬻爵就是这样出现的:先有权力缺乏制衡,才有权力私有化,有了权力私有化,才有卖官鬻爵。第一把手利用任命官员的机会谋私,第二、第三把手也这样做。他们之间心照不宣,互相保护。这次提拔了你的人,下次就重用我的人,权力分享,利益均沾。这样的选官机制实际是选劣机制,选上的多是以权谋私之徒。在这样的选官机制下,官员们在黑箱交易中建立起上下级关系,形成了人身依附,团团伙伙。近年来领导干部群体犯罪比较多,就是因为干部任命中已经形成了不正当的团伙关系。
──转自杨继绳着《中国当代社会阶层分析》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