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7月1日讯】台湾前总统李登辉,6月30号(星期四)以“侵占公有财物罪”和“洗钱罪”被特侦组起诉,震惊朝野立委。当天,李登辉办公室出面回应,表示李前总统会坚持捍卫清白;委任律师顾立雄表示,总统不负责保管外交部还款,起诉罪名不符合法律要件。
前总统李登辉因为国安密帐案遭检方起诉,办公室下午召开记者会,捍卫清白,强调检方提到的779万多美元,没有一毛钱进入私人口袋。
李登辉办公室主任王燕军:“(李登辉)他在特侦组里面,所有的陈述都没有被采用,他觉得很遗憾,他讲过,以他曾经担任台湾领导人的身份,他选择要去相信司法,他会在司法上去捍卫他的清白,他不想去做过多的联想”
律师顾立雄说,李登辉不符合侵占公有财物罪的要件,而且检方已经在2003年侦结国安密帐案,国安局前会计长徐炳强最后无罪订谳,为何检方还要起诉李登辉。
李登辉委任律师顾立雄:“外交部还款的部分,应该归国安局所掌管的,不应该归总统所掌管的,所以我们不认为在要件上是符合的”“更夸张的是,检方对当事人的权益,毫不尊重,这个起诉的书类,到现在为止,完全没看到,唯一被蒙在鼓里的,是被他起诉的被告,以及被告所委任的律师,这是什么样子的一个司法”
顾立雄表示,检方采用的都是第三人陈述和推测,没有任何证据,直接指向李登辉,而且发布记者会前,也没有把起诉书类送交当事人,批评检方程序草率。
新唐人亚太电视郭云开、陈真、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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