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6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30日电)特侦组侦办国安密帐案,今天依贪污等罪将前总统李登辉、台综院创办人刘泰英起诉。本案在民国89年间爆发后曾喧腾一时,涉案的前国安局出纳组长刘冠军目前仍遭通缉中。
本案源于媒体报导刘冠军于89年间银行账户金额暴增,外界怀疑他涉及洗钱、贪渎案件,国防部军事高检署及台北地检署介入调查后,才扩展到“国安密帐案”。
不过,刘冠军在89年间潜逃出境,遭军高检通缉,北检在92年间侦办前国安局会计长徐炳强涉嫌贪污治罪条例侵占公有财物罪,最高法院95年间判决徐炳强无罪定谳,让整个案件画下休止符。
依照法院判决书,李登辉于83年间总统任内访问南非时,答应捐赠该国执政党“非洲民族议会”约1050万美元,用以巩固双方邦谊(巩案),随后由国安局以被指为国安密帐的“奉天”专案经费,代外交部垫付南非1050万美元。
国安局于87年9月间,发文要求外交部返还“巩案”垫款,前国安局长殷宗文与前总统秘书室主任苏志诚,也多次要求时任外交部长的胡志强返还代垫款,外交部遂于88年间将款项归垫。
根据北检当年起诉书,国安局收到外交部归垫款后,从中拨款新台币2亿5000万元,由徐炳强将750万美元换购旅行支票,交付给刘泰英,供台综院购买办公房舍之用。但最高法院认定徐炳强是奉命行事,并无侵占意图,判徐无罪定谳。
检方当时将刘泰英部分另行侦结,也未指名李登辉涉案,直到检察总长黄世铭去年间上任后重启调查,才将2人列为被告。10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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