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6月24日讯】6月21日,广东省茂名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因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广州受审。经查,杨光亮涉嫌受贿人民币1048余万元、港币200万元,另有财产折合人民币3464万余元、欧元2.4万元不能说明来源。(6月22日《法制日报》)
令人哑然失笑的是,杨光亮在陈述最后表示:“虽然我犯罪了,但是,我还是对得起茂名人民的,毕竟这么多年我的工作还是尽心尽力的,也为茂名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付出了自己的心血。”沦为过亿元的巨贪,竟还敢宣称“对得起茂名人民”,杨光亮真可谓是大言不惭,让人匪夷所思。
杨光亮从其担任电白副县长开始即已大肆受贿,然后便是边腐边升,官至茂名市常务副市长,其贪腐时间长达17年!杨光亮究竟给茂名的经济发展做出了怎样的贡献、付出怎样的心血,其功过如何其实也是让人存疑的。自认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点成绩,即使早已沦为巨贪却毫无悔意,甚至还要大言不惭地宣称“对得起人民”,此种畸形心态和奇怪逻辑尤其可怕。暂且不说什么“执政为民”、“为人民服务”等施政原则和宗旨意识了,单就“在其位谋其政”的职业伦理角度来看,身为公务员做好本职工作也是份内之事,而不是什么对人民群众的“嗯赐”,反过来说如果工作没做好则要接受批评监督甚至落台,此乃天经地义的事情。故杨光亮所谓的“对得起茂名人民”之说法,恰恰暴露其内心深处早已忘了自身的法定职责和肩负的责任,丧失了一名合格官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和精神追求。
由贪官杨光亮也声称“对得起茂名人民”,笔者想到的另一个问题是:那谁对不起茂名人民?
不妨先看看茂名市近年来究竟发生了什么。在杨光亮落马前后,包括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原副市长陈亚春、原市公安局长倪俊雄、原国土局长李邵、原刑警支队长程彬、原茂港公安分局局长杨强等一系列官员相继落马,被媒体称之为茂名官场“地震”。在这些贪官把持、控制下的茂名市,官商勾结、卖官鬻爵、贪污受贿等不正之风肆虐蔓延,吏治腐败、官场黑暗令人触目惊心。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人民生活状况,该地党政领导班子的作用至关重要。但可以见到,近年来茂名市的“班长”罗荫国,以及副市长、公安局长等一大批官员因职务犯罪、贪污腐败等原因而“前腐后继”纷纷落马,在此官场腐败的现实下,人民能不遭殃么?茂名的地方经济真的能健康发展,群众真能安居乐业么?不仅如此,近年来茂名黑社会横行,以李振刚为首的黑社会犯罪团伙,多年来在茂名开设赌场、放高利贷、欺行霸市、横行乡里、鱼肉老姓、为非作歹,致使社会治安混乱、人心惶惶。令人震惊的是,在罗荫国治下,公安分局局长、法院的法官竟然沦为李振刚黑社会团伙的“保护伞”,助纣为虐,使黑社会的违法犯罪更加有恃无恐……
吏治不靖、官场腐败,政治清明、社会公正无从谈起;治安恶化、黑恶横行,群众连基本安全都没保障,又遑论安乐茶饭、幸福生活?在种种不堪现实之下,试问茂名人民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而茂名人民这种不堪回首的生活又拜谁所赐?
如众所知,谁来当市委书记、市长、副市长,不是普通老百姓决定的。“市民家中坐,市长天上来”,这句话正好形象地说明目前官员任命的这一特点。然而一旦不幸摊上贪官,吞下苦果的却是老百姓。那么茂名人民何辜,摊上一大堆贪官,一次又一次地忍受他们的伤害?谁对不起茂名人民?谁该对此负责?谁该对茂名人民道声道歉?这尢其值得反省、深思!
──转自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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