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院首求人大释法 香港司法独立成疑

【新唐人2011年6月19日讯】新闻周刊(274)香港素来以比较健全的法律体系及法治精神而享誉国际,重视法律及司法制度的独立性,然而,自中共接管香港以来,一再无视自己所标榜的一国两制,公然干预香港事务,前后发生过三次人大释法,即中共人大常委会解释香港《基本法》。此举被公认对香港法治精神损害极深。最近一宗涉及向刚果民主共和国追索赔偿的案件引起外交豁免权风波,在中共政府的压力下,终审法院首次主动寻求人大释法,引起香港各界忧虑。

6月8日,香港终审法院就一宗涉及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债务诉讼颁下判辞,五位法官以三比二裁定外国政府在香港法院享有绝对外交豁免权,改变了香港主权移交前跟从英国奉行有限度豁免权的政策。终审法院同时决定主动提请人大释法,要求人大澄清《基本法》第13及19条中有关外交事务的定义。包括国家豁免是否属外交事务,以及香港法院是否必须跟随中央所订的国家豁免规则或政策,抑或可以随意偏离。终审法院将在中共人大常委会作出澄清后,再排期审理刚果欠债案。

香港人权监察同日发表声明,重申人大释法破坏香港司法独立。总干事罗沃启强调,香港在普通法体制之下,只有法庭可以就法例作最后的解释及裁决,行政机关及立法机关均无此权力。

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尤其人大常委本身是政治机构,法院将这个法律的解释和可能最后影响裁决的一些关键的权力的部分,交给人大这类政治机构去代为作出,最后难免破坏到我们的司法独立。等于在我们的法庭体制里开个缺口出来,等政治机构去代香港法庭作出最后的裁决,这是对我们香港司法独立的破坏。”

本职律师的立法会议员何俊仁担忧,日后凡是涉及国企的案件,都利用今次释法令国企获得外交豁免,影响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香港立法会议员何俊仁:“会不会国企日后有什么事就说我根本是国家资本,我公司本身就是一个国家部门,我公司的董事长本身就是一个部长,所以公司本身的行为或者即使是其商业行为都是一个国家行为,于是免受香港法律的管制,法庭也不能对其作出裁决。”

同时,释法还会冲击香港的法治基础。

香港立法会议员何俊仁:“北京就拿着一张政治牌,可以插入所有其他牌,即所谓渗入。它说是政治就是政治,它说不是政治就不是政治,那就变成一个大问题。”

对于刚果欠债案,中共当局异常紧张,外交部先后三次致信香港律政司,措词越来越强硬,第三封信中重申中共采用绝对外交豁免权,警告香港特区若与北京当局立场不一致,将对所谓的国家利益造成深远影响和严重损害。

曾参与基本法起草的资深大律师李柱铭指出,中共近年来不断的对司法机构施加压力,他理解终审法院法官所作的裁决。

香港资深大律师李柱铭:“从政治观点看,假如终审法院的多数或全体法官都决定维持(高等法院)上诉庭的判决,即是国家豁免权会跟随主权移交时香港采用的普通法,而非跟随中国的国家豁免权,北京此刻会采取何种手段?但我总是讨厌把决定权交给北京,因为我认为提请北京释法,对香港的法治会造成极其严重的打击。”

科技大学社会科学部副教授成名认为,五位法官中有二位反对提交人大释法,可见其中的争议性很大,中共专政体制更令人担忧释法的危险性。

科技大学社会科学部副教授成名:“这种主动寻求的行为会否成为一个先例,会不会将来又会发生,如果是的话,香港现在已经不断被减低的高度自治会进一步被削弱,进而一国两制更加会提早消失,所以这种事情要极度小心。”

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曾对香港基本法进行过三次释法,先后在99年、04年和05年,分别由特区政府或中共人大提出。由香港法院提出释法,今次是第一次。

新唐人记者林秀宜在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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