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6月8日讯】(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8日电)前空军士兵江国庆15年前因女童奸杀案遭军方刑求错杀,经声请非常上诉后,最高法院认为,全案已裁定开始再审,原判江国庆死刑的判决就不存在,没有非常上诉必要,裁定驳回。
也就是说,目前只能循军方再审的判决结果,还江国庆清白。
国防部空军作战司令部民国85年间发生女童奸杀案,当时被认定是凶手的江国庆疑遭军方刑求认罪,隔年随即遭枪决。江父指控军方刑求,四处奔走陈情,监察院去年调查认为,国防部疑对江国庆非法取供,检察总长黄世铭因而下令全案重启调查。
检方根据案发现场的掌纹,今年1月间逮捕另1嫌疑人许荣洲后,台北地检署上月认定女童奸杀案的真凶为许荣洲,以杀人罪起诉许,并认定江国庆遭军方不当刑求而错杀。
江国庆委任律师团去年6月间已为江国庆声请非常上诉,并于今年2月间以全案有新事实、新证据为由,到国防部高等军事法院递状,声请再审,国防部5月26日认为声请有理由,裁定开始再审,并于今天上午首次开庭。
至于江国庆的非常上诉,最高法院认为,因国防部军事法院已确定全案开始再审,意即先前判决江国庆死刑定谳的军方判决已失去效力,因而没有非常上诉的必要,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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