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6月7日讯】中华电信大举斥资中新二号(ST2)卫星,而且标榜号称将引领台湾卫星通讯产业转入高画质数位新时代,是为了提供客户不间断的服务,是为了开拓国际电信新市场。可是,讽刺的是中华电信以“ST2的频宽不足”为由,通知新唐人电视台,双方的卫星合约将在今年八月初到期届时将不予续约。
我们充分了解,新唐人电视台节目清新多元,没有政治口水,没有色情,没有暴力,又全力提倡正统道德文化,堪称台湾绝无仅有的优质电视媒体。新唐人是少数维护新闻自由、不跟商业利益妥协的的电视媒体,更是极少数勇于揭露中共迫害人权真相的电视媒体。
因此,我们非常震惊,也百思不解为什么中华电信会使出如此粗劣而不得人心的下策去打压一个积极维护民主自由不遗余力的媒体?
中新2号卫星的发射功率大,承载的转频器数量更多,频带更宽。既是新投资而且前瞻往后十五年的长期运作,怎么可能置现有客户于不顾。如此矛盾诡异的投资计划是哪门子商道(为商之道) ?如果真的是“ST2的频宽不足”,那么ST2的投资价值何在?为什么要与新加坡合作分享那么有限的频宽? 如果是“资金不足”,为什么不找台湾卫星通讯产业的业主合作?经营决策者的心态不可议吗! 不辜负中华电信的广大股东吗?
商道,讲究信义,互惠共荣,“以客为尊”才是王道,提升客户的满意度,满足既有客户的需求更是投资、创新追求永续发展的不二法门。中华电信为什么自甘堕落去做违背电信法,违背商业道德,宁愿牺牲忠实的客户的决策 ? 将践踏台湾的新闻自由、人权的良好国际形象于何处 ? 过河拆桥见利忘义,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与虎谋皮,是丧道,是亡道。
据了解,行政院于五月廿四日就新唐人卫星续约受阻案召开跨部门会议,由院长吴敦义亲自主持,吴院长肯定新唐人是言论自由之标竿,并当场做成裁示:“中华电信应继续提供新唐人不间断之卫星服务,以提供新唐人“中新二号”卫星(ST-2)服务为第一优先 : 如ST-2卫星频宽不足,则由中华电信出面另租一与原“中新一号”(ST-1)涵盖范围相同之卫星,再转租给新唐人。”
吴院长的睿智明快让人耳目一新,值得喝采。不过很遗憾,后半段的但书不免让人讶异,既期待又怕伤害,画蛇添足徒留伏笔所为何来,难道台湾的政治真的跳脱不出高明的“编”术吗?!
自由之家公布2011年新闻自由报告显示,台湾在全球196个国家中排名连续三年出现下滑至第48名。这项全球关注的新闻自由警讯,政府理应警惕而有所作为。
自由、民主、人权是台湾最珍贵的价值。新唐人电视台在台湾的存在是维护台湾民主和新闻自由的标竿,政府绝不能轻乎而坐视。我们不管是站在国民一份子的立场或者是收视户的立场,我们都必须义不容辞的起来为新唐人亚太电视台发声,因为维护新唐人亚太电视台的卫星续约,就是维护我们国人收视的权益。
交通部持有中华电信38%股份,是的最大股东,握有董事会最关键的席次,因此中华电信最后必然取决于政府的政策取向。
我们恳切的呼吁行政院、交通部和NCC委员会等主掌单位的衮衮诸公善体民意,立即责成中华电信饮水思源,多多回馈台湾这个土地上的全体国人为最大考量,善尽“商道”王道的权利义务,善待“新唐人亚太台”的“中新二号”卫星续约,让台湾社会大众支持的电视媒体得以继续发扬光大。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