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6月3日讯】前些天,儿子从单位里抱回一大叠上头发给他的书刊杂志,说是给我煮猪食时起火用的。就搁在了灶门前。
老人们常说,要“敬惜字纸”。唉,这些纸张要比孩子们的课本要细腻白净得多的本本,崭新得连翻都没有翻就要被烧掉,真是罪过呀!好在我老太婆还认识几个字。在将它们抛进炉膛之前,我是要瞧上它几眼的,也好减轻一点罪孽吧。
我在一本叫《XXX》的杂志上,看到有一位叫什么李月月鸟的人像鸭虫婆(蚯蚓)一样歪歪支支的题字。上头好像说的是:“中国的人权首要的是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问题。”我琢磨着呀,说这话的人一定来头不小呢。真像毛主席他老人家当年说话的口气。不由我老太婆多瞧几眼,并多个心眼儿:这“人权”二字嘛,我个老太婆也说不出多大的道道。但是我想万事同理,说不定和我老太婆养猪是一个理儿呢!
不怕你们不见笑的话,那我就抖胆说说吧:
先说说这个“生存权”吧:我在家里养猪,一养十几头。养猪的人,当然不能让猪饿死,得每天三餐地喂食。一餐不喂,大猪小猪们就会撕心裂肺地呜哇乱叫。只要不把猪饿死,我就保障了大猪小猪们的生存权。谁也不能说我剥夺了大猪小猪们的生存权吧?否则的话,会让你血本无归的。至于它们到了屠宰场被剥夺了生存权,那是屠夫们的责任。与我老太婆无关。
再说这“发展权”吧:我是最有体会的。这是傻子都明白的道理呀,实在没有什么深奥的。对于养猪的人来说,仅仅把猪养着不死,是万万不行的,还要注意饲料搭配、防疫治病、洒扫庭除,才能使大猪小猪们长肉长膘;这长肉长膘是发展权的第一层理儿;这第二层理儿却是驯服他们听话,以提高生存能力的理儿。也就是说要教它们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比如,教它们和睦相处,而不要相互撕咬呀;教它们多睡少吃,而不要打栏跳圈呀;对于母猪,还要教会它们哺育小崽,而不是把小崽压成肉饼等等。倘若养猪而不要猪的发展权,那我老太婆只好喝西北风去喏。
嘿嘿!原来这个李月月鸟的“人权”观,竟与我老太婆养猪是一个理儿,你说有意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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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荆楚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