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6月1日讯】今早,乐清法院开庭审理王立权“妨碍公务罪”,当庭出示证据爆出惊天迷局!!!
在审理费良玉交通肇事案时,乐清警方坚称:寨桥村头摄像头在钱云会死亡时,不能存储,钱云会死亡时间是上午9:45分,没有存储!有乐清移动的证明:
乐清移动的证明,12:52开始存储。那么10点钟的录像如何存储?如果有10点的录像,那么钱云会出事时9:45的录像也该有!乐清警方,如何解释?
然而,今天的庭审中:
警方又拿出了该摄像头在上午10:00的录像!想以此证明王立权妨碍公务!!!
乐清公安局的证明,录像10点开始,下面会发一个乐清移动的证明,2745号寨桥村摄像头12:52制定存储计划成功。伪证很明显。
公民转:如果记忆不错,大家该记得有个中国农民是在上午9时45分左右恰恰遇上无证司机的普通交通事故,当时警方说恰恰路边摄像头坏了,恰恰直到12时52分才病情好转。现在忽又说漏嘴摄像头在上午10时病情就好转了……就差15分钟,恰恰看不到这个农民的普通交通事故了。
请认为不能拿出谋杀证据就不能质疑官府普交结论的人都看好了:谎言漏洞重重,如何保证结论正确?//@笑蜀:原来官方说是摄像头有问题只能录不能存储。12:52才能存储。现在需要了,10点钟起的录像就突然冒出来了。如果10点钟都有录像留下,此前也该有。10点钟之前发生了什么?
:#钱云会案爆炸性证据#,王兴律师介绍,乐清公安局出示了证据证明,寨桥村口的录像从12月25日上午10点就开始录,存储。那么原来费良玉案时乐清移动公司出具的证明是该录像是从12月25日中午12点52分开始存储。显然,乐清移动涉嫌伪证。既然录像时间提早到10点,那么所谓出事的9:45分,录像极可能也有。
──转自《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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