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国庆案 军事法院再审

【新唐人2011年5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26日电)国防部北部地方军事法院今天表示,依目前掌握新事证,原确定判决认定江国庆行凶的事实,显有重大争议,已影响原确定判决的结果;经审查后,裁定开始再审。

空军作战司令部民国85年间发生女童遭性侵杀害案,当时被控犯案的士兵江国庆于86年遭军方枪决。台北地检署侦结,依强奸杀人罪起诉另一士兵许荣洲,并认定江国庆遭不当取供,疑遭错杀。

  国防部北部地方军事法院上午发布新闻稿表示,有关民国85年间原空军作战司令部士兵江国庆案,日前经江国庆母亲王彩莲及国防部北部地方军事法院检察署军事检察官,均为江国庆的利益声请再审,经审查后,认为声请有理由,于今天裁定开始再审。

  国防部北部地方军事法院指出,依目前掌握的具体新事证,原确定判决认定江国庆行凶的事实,显有重大争议,已影响原确定判决的结果,而认为声请有理由,所以做出再审的裁定。

  国防部北部地方军事法院进一步表示,因江国庆已死亡,不用言词辩论,迳由江国庆母亲王彩莲及军事检察官以书状陈述意见后,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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