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晋安区冤民的控诉

【新唐人2011年5月25日讯】福州市房产局是福州市政府的爪牙。出台拆迁许可证, 却拿不出拆迁许可证必须有“五要证” 的档文来说明,就是知法犯法, 掠夺百姓财产。然而,晋安区政府全区之力又充当市房产局的爪牙, 他们强拆我们的房屋,掠夺我们的财物,这跟抢劫盗窃毫无分别。

我们受得了侵害,相信了胡锦涛强调再强调:“依法制国, 以人为本”、相信了执政党当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现实上,他们却大捞好处,升官发财。

我们见不到光明,相信了温家宝讲:“假如你在地方见不到光明,请你到北京来,中南海的大门永远向你打开,” 而现实上,我们被关押、被拘留、被劳教。

中共中央政协常委、国家政治法律管理局局长、反贪局长车任峻讲话:“不准控访、接访、硬访、阻访、拦访﹔不准非禁关押、拘留﹔更不准送精神病院,劳教,出现上述情况一把手一律开除”。而现实上,违法者在晋级, 在培养了无毫人性的强盗大集团, 进行盯梢、稳控、挑衅,还不允许我们有半点不敬,有半点反驳。

周永康讲:“感情债要用真心和爱心去还,经济债要用赔偿和补偿去还,法制债,要用公平和正义去还。”而现实上,我们只为讨回自已的,上访维权,却惨遭晋安政府着暴力掠夺, 一次、二次、三次、四次被霸占房屋、讲理被挨打、论法被拘留、上访被劳教、财产被抢夺成, 还不让我们拿锅、碗、瓢、盆、一针一线,使我们流落街头。母亲一气之下卧病不起,命在旦夕, 当局挂着“爱民”政策草菅人命, 几年来从不休止对我们的精神折磨。

福州市政府、晋安区政府的贪官们,他们执政犯法,把一个个安分守法的公民变成了访民、冤民、难民,导致道德的全面的败坏,给人间带来魔难。在他们的眼里:“胡锦涛、温家宝、车任峻、周永康等”只是设法宣传自己的形象。而他们常挂在嘴边“这是上级指令,我也没办法”,更是法制的悲哀, 尤其我们的死亡就是地方政府所害。

福州难民:林旭光、林琴、林志强、林惠珍、林萍、等
手 机:1360951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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