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项控罪严厉 可囚74年

【新唐人2011年5月18日讯】 纽约检察当局16日在庭上对卡恩提出7项控罪,包括两项一级性犯罪,判刑可达25年。另被控一级企图强奸、一级性虐、二级非法禁锢、三级性侵及 一项非礼,若各项分开服刑,刑期可达74年。前检察官霍维茨(Daniel Horwitz)说:“控方提出的罪名都相当重,这(对辩方来说)是最坏状况。”

华尔街日报消息,由于卡恩否认控罪,检控官在未来数天将向大陪审团提交证据,若大陪审团认为证据充分,案件将交由另一名法官处理,卡恩及其律师团将有第二次申请保释的机会。

法律专家指出,当局将来可能“软禁”卡恩。专家称,让保释疑犯戴手带或其他监测 行踪仪器这种做法,在纽约州司法系统中的应用不及美国联邦司法系统普遍,但法庭可要求卡恩入住曼哈顿一间公寓,接受严密监控,并自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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