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府霸道 公开阻止判处渎职官员

【新唐人2011年5月17日讯】廉江市国土局分管地籍股的副局长何耘韬于4月15日被廉江市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对司法机关做出的判决,廉江市政府和湛江市国土局却持有“不同意见”,前者建议廉江市法院“从轻处理”,后者更希望廉江市检察院尽快撤诉。此事引发网民强烈抗议。

参与网报导,南方都市报5月17日披露,2005年7月,廉江市国土局分管副局长何耘韬给违规取得两处房地产受让权的廉江市金都房地产公司发放了土地证——何耘韬在明知金都公司少缴纳土地出让金110余万元的情况下,仍然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发证,造成国有土地出让金流失的重大经济损失。廉江市法院根据举报,调查认定何耘韬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于今年4月15日判处何耘韬有期徒刑6个月。

报导称这一依法反腐的执法行为,近日却受到广东政府的公开阻止——廉江市政府和湛江市国土局(廉江市为湛江市下辖的县级市)先后发公函,“建议”:廉江市检察院尽快撤诉,廉江市法院“从轻处理”。其理由是何耘韬辩的违法是“在执行政府的指令,绝非个人主观所为”。何耘韬是在为政府想尽办法招商引资。 ……

网民闻言纷纷痛斥这种公庇护腐败的深度腐败——即使何耘韬的违法确是在“在执行政府的指令”,也必须为自己未能坚守法律正义的渎职行为受到人民惩罚。政府是一个机构,无法判刑,其政府的一切腐败罪行,必须落实到具体腐败分子和渎职者身上。否则,贪官们都可在政府的掩护下更加放胆贪墨。人民对于政府的惩罚,只能是最终推倒政府,但在这个最终行动之前,人民必须首先惩办有个人责任的贪官污吏。

网友一针见血说:“判得好!此案中副局长显然是“无辜”的,但是,其违背了一个副局长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希望更多的被迫签字而又违反国家法律者受到审判,此后,也许贪腐、窝案会减少。”

专家指出,广东廉江市政府公开阻止法院判处渎职官员,表明中国大陆当局近来已由反腐转为保腐——当局深感整体腐败已积重难返,目前掩盖腐败比查处腐败更有利于稳定与和谐。这种与腐败共舞的极端专制,必将使大陆危机更加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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