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5月16日讯】今年5月3日,美国的自由之家公布了2011年新闻自由报告(Freedom of the Press 2011),中国大陆的新闻自由被评为85分(评分越高越不自由,61分以上为“不自由”),在全球196个国家中则排在第184位,名列新闻自由度最低国家之林。
然而,这样的结果所显示的并非只是新闻的自由度而已,因为,新闻自由度的低落,往往是由于政府对于新闻自由的箝制所导致(自由之家所指出的新闻自由三大负向趋势隐忧,其中就有两项是与政府的箝制有关)。也因此,新闻的不自由所代表的就是在管制下“真相的缺乏”与“谎言的流通”。
但是也在同一天,新唐人亚太电视台向NCC陈情,冀望NCC协调中华电信与新唐人续约。这一事件起因在于中华电信以其新发射的中新二号卫星转频器较ST-1卫星为少,没有足够频宽提供服务为由,拒绝与新唐人亚太电视台在约满后续约。但显然这一“技术性”的理由是不具说服力的:岂有更新的设备所能提供的服务却反而较少?
由于在严重缺乏新闻自由的中国大陆上,新唐人电视台的节目已经成为大陆民众得以稍得呼吸新闻自由空气的重要来源,对于极度欠缺资讯自由的中国人民而言,具有难以估算的珍贵价值。因此,这两起事件的对照其实反映了一个相当严重的警讯:台湾不但无法成为新闻自由的扩散堡垒,反而正在倒退成为戕害新闻自由的帮凶!莫怪乎美国国会共和党资深众议员,同时身兼国际关系委员会分管美国外交政策监督和调查工作主席戴纳.罗拉巴克(Dana Rohrabacher)发出一封给中华民国马英九总统内容措辞强硬的公开信函,信中表示:“如果台湾不支持在中国境内为争取思想自由的奋斗,我认为美国没有必要去支持台湾。”
针对罗拉巴克的公开信质疑,根据报导,截至目前总统府所给予的回应是,卫星续约一事为“私经济”领域之事务;换言之,对于“私经济”的事务,政府是难以、也不应该插手介入的。
的确,在一个市场能够充分自由运作的社会中,任何的商业行为都是属于“私经济”的领域,而不能任令政府之恣意干涉。但是,府方的这一回应,乍看之下虽然说的是自由主义的语言,亦若合自由经济的原则,但事实上却是似是而非。因为,在自由经济体制中,市场机能的不受干预虽然是被奉为圭臬的,但这却必须建立在“政府维护自由市场秩序”的前提之下。换言之,中华电信既有“滥用市场地位,对新唐人电视台实施差别待遇”之嫌,站在政府维护自由市场秩序的职责上,本就不能够轻易卸责。
再者,新唐人亚太台透过卫星向中国大陆民众放送不受中共极权统治者箝制的新闻资讯,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在力图建立一个“自由社会”的根本,而这更符合台湾之利益所在。盖因中共经常利用所掌握之媒体,以“隐善扬恶”的方式扭曲报导台湾的民主体制,误导中国人民;又,莫看当前两岸关系似乎平和,一旦中共决定发动对台斗争时,足可操纵其全盘掌握的媒体,制造中国人民对于台湾的误解与仇恨。也因此,促进中国的新闻自由,也是对于台湾安全保障的重要础石。
各方论者皆已指出,中华电信的不续约决定,极可能是在中共压力下所做出的决策。若是如此,总统府方更不能以“私经济”为由而等闲视之,因为这已充分展现出,中共的本质即是与各种自由相敌对的,而这一本质对于自由民主的社会而言,是非常严重的威胁。我们相信,罗拉巴克议员就是在这一担忧下,对于台湾政府提出严正的儆告。若是政府方面仍试图淡化这一事件的严重性而不思挽回,恐怕将失去更多热爱自由、民主与和平的国际友人的支持;甚至,一旦台海有事,更可能因为“咎由自取”而失去国际援手!岂能不慎思而行!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 转自《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