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5月6日讯】4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评论部文章,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说的是对“异质思维”要有包容心,仅仅看这个题目就让人大跌眼镜。有人说有20年没有看到人民日报有这样的文章了。文章在国内很多媒体都转载了。转载的绝大多数的题目叫“执政者当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不过在人民网上面看到的题目是“关注社会心态、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至少在人民网上面,这篇评论部的文章并没有在题目上直指执政者,也就是说它是没有主语的。在内容里面有。通篇文章和题目一样,在这个内容里面除了个别地方以外,整篇文章都没有主语。也就是说这篇文章里面所描述的各种情况,都不知道是对谁说的,让谁这么做。
这里面其实是大有讲究的,人民日报这篇“包容心”的文章,它是以什么身份在说话。网上有很多评论,包括一些非常专业的政治评论都说人民日报的评论部,一定是有重要的背景在写这篇文章。重要的背景但是为什么又让评论部来写这篇文章,而且没有注明这是一篇什么性质的文章。我认为它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放一些风声或者放一些烟雾出去,而不注明不署名的话,不必要负太大的责任,这是另外一种可能性。
人民日报是一个党报,或者更准确的说,是中共中央的机关报。如果说人民日报发社论了,当然它至少是政治局一级或者是政治局常委一级统一决定后才写出来的产物。以前代表中共中央声音的都是以社论的形式发表的,在文革当中它是并起来的。我们看到最多的是两报一刊社论: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和红旗杂志这两报一刊。在文革当中如果不是政治局的东西,在文革当中有重要作用,但是不一定是代表毛泽东本人的,比较著名的笔名就有像梁效,就是表示北京的两校:北大和清华,叫两校。很多年人民日报不出社论的。起最重要的作用的,能够被人们记得的是1989年4月26日的社论,那是开杀戒的信号。
那么另外一个人民日报写的东西,约定成俗的比较重要的笔名,是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这个是在文革结束以后,还没有正式改革开放的时候开始使用的。最早的时候,用来打击华国锋的两个凡是的一个真理标准的讨论,就是中央党校写的,而以光明日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发表的。当然在这之前,也有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发表过文章。特约评论员基本上是文革结束以后才开始兴旺起来的。在迫害法轮功的时候,这个名字用的是最多的。
这篇人民日报关于包容心的文章,它既不是社论,也不是特约评论员。而是评论部发表的一篇文章,发在这个人民日报的第14版舆论版的重要部分,占了一半版面。当然肯定的说不会是人民日报评论部就敢于自做主张去写这么一篇东西,但肯定也不是政治局决定说要包容不同意见,就政治局做这么一个决定人民日报评论部发一篇放在第14版文章都不可能的。所以有这么几种可能性,一种它确实代表了党内高层某一派,或者是某些人或者甚至某个人意见。这个有点类似于当时真理标准的讨论,但是这个势头远远比不上当年的邓小平和胡耀邦。
另一种可能,就是画个饼给大家充饥。但是画饼的又不想让大家太当真了,这个可能性也是很大的。
和异质思维相对的是什么
我们首先来看一下关于文章里面提到的“异质思维”的问题。这个提法本来就不是很多见,常规的在中国大陆的用法叫做“不同观点”,大概意思我想是差不多。那么“异质思维”当然指的,所谓“异质”,那就是和正统的相对立的或者不属于正统的。“思维”在这里可能主要指的还是意识形态方面,就是说和正统的意识形态不同的观点。这里就有几个问题值得提出来讨论的,一个就是什么是正统的思维,什么是正统的意识形态。
当然正统的意识形态就是中共的意识形态,这点我想没有人会否认。但是问题是,中共给自己规定的正统的思维,从马列到毛泽东的继续革命,再到邓小平的白猫黑猫“四项基本原则”,到江泽民的“三讲”、“三代表”,再到现在的与时俱进、科学发展观,他们互相之间都可以被认为是异质思维。就是它没有一个能够一贯的、前后一致的思维方式、意识形态。互相之间都是有矛盾,甚至都是互相否定的。互相都可以被认为是异质思维。那么人民日报指的异质思维是相对于中共的哪一个阶段,或者中共的哪一种理论体系而言的?这里面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第二个是中共实际上现在它连意识形态都没有。以前曾经说过,就是稳定压倒一切,现在连这个口号都没有了。即使是稳定压倒一切的话,它可以是种观点也可以是种思维,但是它不能成为一个意识形态。我们讲了,它这里讲了异质思维实际上指的是在意识形态上面。而稳定压倒一切它本身不能够属于一种系统的思维方式,它只能说是一个应急的技术性的措施。因此对于稳定是压倒一切这样的口号,它实际上是没有异质思维的。为什么它要起一个新的名词叫做异质思维,很可能就是为了来适应哪一个领导,哪一天一拍脑袋冒出一句话来,它既不是理论也不成体系,但是可以把它归到思维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它的灵活性就非常大了。
但是这个问题就来了,就是谁来界定异质思维,谁给异质思维下定义?谁能决定某一个人说出来的一个观点、一个思维属于异质思维?当然你现在就是拿毛泽东语录拿到街上去念,人家说不定也把你抓起来。就像前几天有一个报导,说是有一个农民到处在跟别人讲这个权利,后来警察把他抓起来。抓起来他说,我讲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警察也不知道宪法是什么,拿宪法一对,真的是他就把宪法复印了发给大家。
在这里就是谁来定什么是异质思维。有两种可能性,就是两个极端的可能性。一个是由中央党校的笔杆子他们来定;还有一个是由大字都不识几个的国保警察来定。谁来定?现在至少在中国,显然是由自己都不认得几个字的那些国保警察们在定什么是异质思维。所以这里并没有意识形态上的差别,而仅仅就是具体执行的人想怎么抓你就怎么抓你。
第三个问题就是异质思维,它的性质是思维,没有行动的思维,或者是没有行动的言论,他都应该受到宪法保护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己规定是有言论自由的。如果说像人民日报这篇文章说的,需要容忍的话,那就说明现在是不容忍这种思想。是谁在不容忍思想?如果是不同观点之间,民间不同观点之间的不容忍,那么最严重的无非也就是名誉伤害。只有在权力介入的情况下,才会造成生命、自由和发表言论的权利这种质实性的损害。而这种权力的介入它是违反中国的宪法,违反中国的法律的,对于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应该是由法律来制裁,怎么好像倒过来了,对于公开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去要求他有包容心,这个提法也是很奇怪的。
因为对于思想言论的自由方面,从当局来看的话,不应该是包容和不包容的问题,而是根本它就没有权利管的问题,当局是没有权利管人家的思想言论的。既然让执政者有包容心,当然他也就可以没有包容心,就说如果你要求他有包容心,他当然也就可以没有包容心,决定权只要在执政者手里,决定他需不需要,或者给不给你包容心,只要决定权还在执政者手里,那一切都是废话。
包容心曾经存在过吗
我们现在再来看一下,在今天的中国是谁没有包容心?这篇文章引用了毛泽东的一句话:“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也引用了邓小平的一句话,说是“七嘴八舌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还有引了一个没有说名字的中央领导,应该是现在的中央领导,说“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
当然,这么提也许是想把包容心找到一个理论上的依据,但是中共对不同意见的历来都是格杀勿论的,这是一个人人都知道的事实。从延安杀王实味,到57年反右的时候“引蛇出洞”的“阳谋”,再到今天对艾未未和其他很多维权律师去玩失踪,这个中共的体制是一脉相承的,这是中共的主流。当然这个历史发展过程当中,可能有极短的时间有个别领导人由于个人的原因他会有一点包容心,但是那不属于中共的政策,他不会长久,而且随着这个人被搞下台,很短暂的容忍也就消失了,而这种人被搞下台的机会是很大的,其实我们大家在过去几十年都看到过。
有意思的是什么呢?文章居然还举了两个例子来说明执政者没有包容心的危害,一个例子是“彭水诗案”,一个是“灵宝帖案”。“彭水诗案”是四川彭水县当局把一个写诗来批评当局的公务员叫秦中飞,把他给抓了;后者是河南灵宝市公安局把远在上海发帖揭发当地违法征地的王帅抓起来了,跨省抓捕就是那时候开始出名的。
这两个案子它相同的地方都是县级,就是被揭出来被征处了的,都是县一级的官员,而且都在舆论的压力下装模作样的做过处理了。问题是这两个案子之所以能够成为案子,是因为共产党的统治机制使得地方当局能够对言论治罪。你像彭水县,它是县政法委书记组织公检法联合办案把秦中飞抓起来的,所以它是有这个机制能够这样做。
其实真正要说到因言治罪的话,我们根本就不用看历史,也不用看这么小的县级官员,中央级现在的大案就有不少。最大的、时间最长的是高智晟律师,最近的有维权律师江天勇、滕彪、唐吉田被失踪,现在陆续又释放了。而就在滕彪律师被当局失踪70天以后回家的当天,另外一位维权律师李方平又被失踪了。这些案件现在就在发生。还有一个引起全世界抗议的艾未未失踪案。从法律角度对家属来说,他仍然处于失踪状态,不是说外交部发言人说了话,《人民日报》或者是新华社发了文章了他就不是失踪了,他照样是失踪,从法律角度上来说。
这些案子要么《人民日报》不愿意碰,要就是不敢碰,无论是它不愿意碰还是不敢碰,都说明连被认为有重大背景的《人民日报》评论部写文章都要回避现实,你还能指望这样的文章能有什么意义呢?
其实这个本来就不是包容心的问题,而是一个不受监督的“绝对权力”的问题。你看在美国,舆论媒体、民众起来质疑总统,连白宫都得把总统的出生证拿出来,来证明总统是出生在美国的,生来就是美国公民的。在一个真正正常的社会里面,民众是有权利去质疑执政者的,而执政者是有义务来解释清楚这个质疑的。而在中国,连一个县公安局都能够跨省追捕一个仅仅是发表了使当局某个人不高兴的言论。所以这是不能比较的,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包容心的问题。你不能指望说所有县一级的官员,县一级像公安局这样的官员在中国有多少?县就有3千个县,你想想看,公安局长这一级的官员加起来好几万啊!随随便便就能跨省追捕人。
对包容设置的苛刻条件
我们再看一下,就是说包容在这里它的条件,这篇文章里面提到的包容的条件实际上是非常苛刻的。怎么个苛刻法?在文章里有这么一句话,叫做“批评或许有对有错,甚至不乏各种偏激声音,但只要出于善意,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没有损害公序良俗,就应该以包容的心态对待,而不能主观的归之为‘对着干’。”
问题在这里,批评就是批评,批评的事实本身是最重要的,它和善意不善意没有关系,因为善意在这里是被批评者的主观感觉。《人民日报》这些话都是讲给执政者听的,当权者听的,而批评的正是批评这些人,所以是否是善意,它是出自被批评者的主观感觉的。那么在中国有哪一位领导者、哪一位官员是把批评看成善意的,不把批评看成恶意的呢?可能都找不到!
如果说批评必须出于善意,那么对于当局者来说,能够把批评他的人说成是恶意,然后随便地就玩失踪,有什么不同?就说这篇文章给人的感觉,它想建立起来的一套方法、一个状态,和现在实际的状态有什么区别呢?如果说批评不是善意的,或者被批评者认为他不是善意的,就不要用包容心对待,那和现在情况有什么不一样?对于法律,现在已经与时俱进到了有“诽谤政府罪”的这种情况了,有哪一种批评能够逃出这种法律呢?或者这种法律解释?
至于说“公序良俗”,有人到网路上去查了,说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在中国所谓的“公序”就是指社会一般利益,包括国家利益、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而“良俗”包括中国现行法上所称的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社会良好风尚。这个范围之广,界定之模糊,足以把绝大多数提出批评意见的人划到损害公序良俗的范围之内去。
归根结柢,所有这些判断标准和判断的权力都掌握在被批评的当局这一方,这才是问题的要害。这些辅助的说明,实际上就把这个包容定在一个非常非常苛刻的条件里面,也就是说事实上任何批评都可以不被包容。
谁来捍卫谁的说话权利
现在我们再来看一下谁来捍卫谁的说话权利,这个文章自己把他当作重点提出来,而且是大家讨论的最热烈的一段,这个是谁都在讨论很热烈,不管是支持者还是反对者。那么是那一句话呢?这句话是: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是一种胸怀,更是一种自信。
这句话我认为第一是引用错误,第二是根本谈不上什么胸怀和自信。先看这句话的来历和含义,一般传说是法国的伏尔泰说的,但这个说法已经基本证实是不确切的,最早提出这句名言的是英国女作家霍尔,她在1906年出版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伏尔泰之友,在这本书里面她首次使用这句话。这个霍尔后来自己明确表示是她去归纳了伏尔泰的思想,她的依据就是这里头伏尔泰的意见,叫做爱尔维修事件。爱尔维修是一个百科全书派的哲学家,他写了一本书叫《论精神》,伏尔泰非常不喜欢这本书,觉得他这本书写的很糟糕,但是这本书出来以后受到了教会和当局的攻击,伏尔泰又去为他辩护。
所以霍尔,就写伏尔泰之友这本书的作者,她在评论这件事情的时候就说了这么一句话,说是“我不同意你的说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从此变成了他的一贯态度”,就讲成了伏尔泰的一贯态度。这句话本来实际上是作者自己的评语,但是因为她把前面这一段加上了引号,这样读者就认为是霍尔去引用了伏尔泰本人的话,当然霍尔自己承认是她误将这句话放在引号里面导致读者误解的。
我们现在实际上要看的并不是这句话究竟是伏尔泰写的还是霍尔写的,因为这句话的起源和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周围的前因后果的环境,他所代表的意思是非常清楚的,也就说是在一个作家的书被教会和当局攻击的时候,另一个不喜欢这个作者或者不喜欢这本书的人却要为他去辩护,为他说话的权利辩护,为他写书的观点权利辩护。
实际上就说这个人要去捍卫的是一个被侵犯了的被剥夺说话的权利,而剥夺他权利的是统治当局或者有权势力量,在这里是教会,需要捍卫的是一个弱者权利,需要面对的是权力,这是有风险的,正因为有风险才需要誓死捍卫,就说我为了捍卫,不惜牺牲生命去捍卫他。
我们现在可以看出来人民日报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很清楚不管人民日报这篇文章的后台是谁,他在这篇文章写的主语应该是执行者,就说这篇文章应该是让执行者这样做的。大到中共中央、小到地方的九品芝麻官,如果说他们是捍卫别人说话权利的人,就像人民日报这篇文章一样的就让他们去捍卫别人说话权利的话,谁是剥夺别人说话权利的人呢?就是他们要去捍卫的是被谁剥夺权利呢?如果是官员去捍卫别人说话权利,官员是操纵生杀大权的,谁能致于他死地呢?需要他去誓死捍卫的,难道是唐吉诃德所面对的风车吗?
因为在中国,执政者是剥夺人民说话权利的主体,就是对他们而言的话,根本就不是捍卫谁的权利的问题,而是不要去侵犯不要去剥夺别人说话权利的问题。就是在这里实际上对于执政者来说,对于批评意见也许他们最好的对待最应该的态度是不作为,什么也不做比做任何事情都好,而且也简单的多,就是不作为,就是让人家说话让人家批评。所以他根本用不着冒着生命危险去捍卫什么人的权利,就跟改革开放一样的,松绑,我不绑你了就可以了。
联想到文章发表的当天,温家宝会见香港知名人士吴康明,后来吴康明引述温家宝形容中国目前有二股势力令人不肯说真话,一股是封建残余,另一股是文化大革命的遗毒,说这二种势力影响有些人不肯讲真话,只肯讲大话讲套话。
实际上情况是什么呢?我们刚才讲了不让人说话剥夺人说话权利的是执政者,那么在中国为什么有些人不肯讲真话,是因为讲真话要坐牢,要受酷刑,要被转化,甚至要丢命。能把人送进牢房折磨,在今天根本就不是什么封建残余,而是真正的共产党员和党的官员。
至于说文革的遗毒,文革不是孤立的,文革之前就反右、四清,文革之后有六四天安门屠杀和迫害法轮功,都是不许人讲真话,所以不让人讲真话和中共的统治是一脉相承的。迫害法轮功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因为法轮功讲真话。中共中央宣传部设在那里干什么用的?他们的工作就是讲假话,还有不准别人讲真话,这是中共今天的主流,它不是什么残余也不是什么遗毒。好,谢谢大家。
──转自[希望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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