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吁促中华电信保障新闻自由

新唐人2011年5月4日讯】今天是世界新闻自由日,台湾新闻自由遭到严重挑战;台湾电信龙头,中华电信公司日前决定今年八月与新唐人亚太电视卫星租约到期后,不再续约,经过多次交涉未果后,新唐人亚太台总经理今天率领多位员工代表,前往NCC申诉,指出中华电已经滥用市场地位,对敢言的独立媒体差别待遇,涉嫌违反电信法。

神情凝重,新唐人亚太电视高层与员工代表向NCC申诉,指出中华电信没有理由地不再进行卫星续约,藐视收视户权益。

新唐人亚太电视台 总经理 张瑞兰:“两岸很多事情只有我们新唐人亚太台能够发声,这是我们的社会责任,我们是希望政府单位,能够保障独立媒体发声,维护我们的新闻自由

亚太台发言人指出,中华电坚持八月后不再续约,却给不出合理原因,已经滥用市场地位、差别待遇,违反电信法。

新唐人亚太电视台 发言人 朱婉琪:“中华电信想想看,它是在民主自由的土地成长发展的,饮水思源,也应该要回馈这个土地。台湾政府,应该要强烈去要求,政府所实质控制的中华电信,要符合台湾自由民主法治的标准,来对待台湾敢于维护新闻自由、不跟商业利易妥协的新唐人亚太台”

目前中华电的董事会超过三分之二的董事是交通部代表,中共建政60周年前后,新唐人亚太台卫星讯号遭盖台干扰,政府没有查出干扰源,引起国际严重关注,影响台湾新闻自由国际评比。今年中华电信续约案,新唐人及公民团体希望政府保障敢言的独立媒体在台发声。

中华民国自由通讯传播协会 秘书长 吴政翰:“(新唐人) 2009年也在中共十一建政之前,遭到长时间的盖台,今年2010年又可能遭遇不续约的事件,直接或间接影响到台湾新闻自由评比,中华电信对于新唐人发生的差别待遇,我们是希望政府也能出面介入,让中华电信秉持公正客观的态度,对新唐人的续约予以合理的评断”

离合约到期只剩三个多月,新唐人亚太台和NGO代表,选在世界新闻自由日强烈发声,紧急呼吁政府及社会各界保障独立媒体传播真相的自由。

新唐人亚太电视阜东、陈真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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