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强词:示威者十五日内自首

【新唐人2011年5月2日讯】叙利亚内政部2号发出通告,限令曾参与抗议活动的示威者在十五日内(五月十五日之前)自首。

法新社消息,声明称,曾经参与抗议活动,包括持有军火、袭击保安部队或散播言论者,要在五月十五日之前自首和交出武器。

内政部还要求叙利亚公民举报颠覆国家者、恐怖分子和军火库,举报者毋须承担任何法律后果。

军方发言人称,在南部反政府示威热点德拉,当局拘捕了4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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